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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向石门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日期:2022-07-14 字体:【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7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石门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罗爱玲同志主持召开向石门乡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反馈会议,参加巡察石门乡党委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会议向石门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刘宝传达了中央、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余明江同志代表巡察组向石门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其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石门乡党委书记刘宝同志主持反馈大会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至5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石门乡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围绕上轮巡察整改和“三个聚焦”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走访调研、深入了解情况等方式,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常委会和县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本轮巡察有关情况。

余明江同志指出,石门乡党委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坚持集体决策,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全乡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乡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扎实、不深入,落实措施不力;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还有一定差距;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紧密;在推动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方面履职尽责有差距,推进乡域经济发展不够有力;对食药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强。二是聚焦乡党委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仍然存在。乡党委对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执行财务制度监督管理不到位;村财乡管责任落实有差距,村(社区)财务运行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惠民利民政策执行有偏差,缺乏有效监管;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重视不够,少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力,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到位。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乡党委对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有差距;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发展党员不规范、不严格,部分党员发展违反入党程序,党员档案资料缺项严重;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乡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等有关单位处理。

余明江同志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二是围绕提能升级总目标,担当作为,推动全乡发展体质提速增效。三是明确政治要求,提升政治能力,压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四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五是落实政治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罗爱玲强调,石门乡党委要将巡察整改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在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要持续强化整改督查,督促相关责任人把问题整改到位。关于对村(社区)延伸巡察反馈的问题,由乡党委安排专人,指导督促村(社区)党组织抓好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巡察整改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行动敷衍塞责、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时限滞后、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石门乡党委书记表示,石门乡党委一定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乡党委和我要自觉扛起巡查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旗帜鲜明提出处置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抓好分管岗位、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促进整改落地见效;村(社区)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对标对表本村巡察反馈问题、问题整改措施、责任分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按照一个问题一方案、一个问题一专班、一个问题一佐证,建立台账、一次性交账的要求,逐项落实整改方案,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对照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逐项销号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县委第一巡察组其他成员,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联系监督检查室和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石门乡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区)四职干部、乡属单位负责人、退休干部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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