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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口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单位、相关科室:

现将《水口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云阳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2112

水口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要求和《云阳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云食药安办202222)文件,决定从即日起2023131在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系列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管严控重大风险,严格整治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食品安全大局稳定,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筑牢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发现的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率达到100%、投诉举报受理办结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发现一批、收缴一批、处理一批,确保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重点检查:一是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证照未按要求公示;二是卫生条件脏乱差、摆放混乱;三是销售过期、霉变、感官性状明显异常、包装破损或被污染的食品;四是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问题;五是销售的食品进货渠道不合法、来路不明,进货查验和记录不落实的问题;六是通过违法会销、现场体验、优惠馈赠、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等手段欺诈销售食品,挂羊头、卖狗肉,借虚假优惠馈赠之名,行虚假欺骗之实;七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仿冒他人包装装潢等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混淆的行为。

(二)开展禽畜肉市场专项整治。督促禽畜肉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非洲猪瘟防控责任,严把禽畜肉入场质量准入关,督促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把原料进货查验关,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义务。

重点检查:一是购进的禽畜肉产品是否来自定点屠宰场;二是查验购进的畜肉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猪肉是否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简称两证一报告);三是查验购进的禽肉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带有二维码的脚环,并核验二维码是否真实有效;四是采购进口禽畜产品是否附有合法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三)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经营过程、场所环境、人员管理等符合相关规定,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及时解决餐饮行业突出问题,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重点检查:一是是否按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二是生产加工场所脏乱差等问题;三是是否证照齐全,并按要求在显著位置公示;四是是否严格执行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控制要求,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等;五是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放置在专用区域,容量和数量是否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要求,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四)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小作坊规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化解我无证无照经营风险,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重点检查:一是无证经营行为,严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未依法延续而继续经营以及地址搬迁后未重新办理新证的行为;二是违规许可行为,严查未达到许可条件但违反许可合规性审查而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获证后擅自改变经营条件,从而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三是未备案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严查餐饮摊贩、农村家宴服务活动经营者、预包装食品经营开展经营活动应备案而未及时备案的行为;四是结合《云阳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云食药安办﹝202210号)和《无证小作坊摸底排查信息汇总表》(附件1),持续推进小作坊规范整治提升行动,查漏补缺,镇食药安办要市场监管所密切配合,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进情况。

(五)开展农村家宴食品安全整治。切实规范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的服务行为,预防家庭集体宴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落实备案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家庭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开展家宴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掌握经营者基本情况;二是严格家宴报备,督促家宴服务活动经营者在承办100人以上家庭宴席服务时,要提前向举办者当地镇食药安办进行报备。镇食药安办接到报备后,要派人进行现场指导,规范加工操作行为;三是严惩违法行为,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农村家宴服务活动经营者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承接100人以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未按规定报备、使用超过保质期、有毒有害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形成震慑,切实纠正农村家宴服务活动不正之风;四是强化应急处置,强化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协助患病群众及时就医。同时要第一时间封锁现场,妥善封存剩余食品及留样,以便查找致病原因,要第一时间汇报情况,要正确引导舆论,避免恶性传播,导致事态升级。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2111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责任、要求和时限。

(二)集中整治2022111—20221231日)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整治,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视隐患性质和危险程度分级分类处置,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以零容忍原则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202311—2023131日)

组织开展百日攻坚回头看,对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杜绝问题反弹。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建立形成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胥发富为组长,副镇长杨旭为副组长,镇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统筹调度,推动工作落实。

(二)有机衔接包保责任和监管责任。各单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即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求,把包保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机衔接起来,形成整治合力。

(三)坚持标本兼治。各单位要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契机,既要消除已发现的风险隐患,又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风险隐患反复。

(四)强化督查督办。行动期间,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问题落实督办责任并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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