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栖霞镇2025年度村干部
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岗位、职数及工作地点
招聘村干部(含本土人才)2名,工作地点为云阳县栖霞镇栖霞村。
三、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在栖霞镇或长期(1年以上)居住在栖霞镇的常住人口;
2. 对党忠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坚定,大局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规守纪,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 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7日至2007年7月7日期间出生);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 具有组织管理能力、写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6. 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Word、Excel、PPT);
7.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9. 符合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要求可以优先录用:中共党员;受过县级以上奖励或表彰的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三)其他要求
1.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选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2. 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在相应的村服务1年以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18:00,逾期不补报。
(三)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增减页和本人信息页)扫描件;
2. 本人报考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栖霞镇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须完整填写个人受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并附有1张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请报名人员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并以“栖霞镇村干部应聘+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1176283492@qq.com。
(四)报名联系人:张航,17353153698。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岗位数的情况下,由栖霞镇人民政府组织报名人员笔试。
1. 科目及分值: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2. 笔试时间2025年7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当天公布。
(二)面试
1. 面试比例:按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面试。
2.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 面试当天,因应聘人员弃考等原因,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3: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
4.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人员确定规则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满足优先录用条件者优先;其次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时,则以加试试题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栖霞镇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栖霞镇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栖霞镇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栖霞镇党委分配到村工作,同时报县委组织部联审,并纳入村(社区)干部试用管理。试用期内县级联审未通过或发现有隐瞒病史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1. 招聘对象在招录过程中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整个招聘过程将接受镇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有关回避原则。存在配偶、父亲、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社区)中任职;工作人员与被考察对象之间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本简章由中共云阳县栖霞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云阳县栖霞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附件:栖霞镇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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