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乡镇>路阳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机构职能

云委编办﹝2019﹞35号

  

中共云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路阳镇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路阳镇党委:

《路阳镇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工作方案》已经县委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县委编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云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路阳镇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云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路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设置办事机构

(一)将党政办公室(挂应急办、群改办牌子)调整设置为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交办督办、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

(二)设置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武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职责。

(三)保留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主要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履行法定职权职责的具体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收集、整理、交办代表建议等职责。

(四)将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劳务开发就业办公室牌子)调整设置为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五)将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调整设置为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管理等职责。

(六)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整设置为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七)保留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八)保留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九)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挂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牌子)调整设置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综合监管,协助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职责。

(十)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具体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按以上规定设置办事机构后,原设立的其他办事机构一律撤销。改革后,本镇设置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统筹设置事业站所

按照《云阳县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路阳镇设置事业站所5个。即:将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整合设置为农业服务中心。保留文化服务中心。将社会保障服务所调整设置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方案见附件)

  

附件:1.路阳镇农业服务中心机构设置方案

      2.路阳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设置方案

      3.路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机构设置方案

      4.路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设置方案

      5.路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设置方案

  

附件1

路阳镇农业服务中心机构设置方案

  

一、机构的设置

路阳镇农业服务中心,为路阳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农技农机组、林业组、水利水产组、畜牧组。

二、公益事业单位类别

根据职责任务性质,确定路阳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编制的确定

根据履职情况,核定路阳镇农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

四、宗旨和主要职责任务

(一)宗旨:开展农业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农业技术、农业新产品引进、试验、推广,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林业技术培训与推广,协助开展林业发展规划、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协助开展植物检疫工作;协助实施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工作,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协助制定农机发展规划,负责农业机械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基本建设服务,防汛抗旱、小(二)型水库及以下水利工程管理的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输、发布;负责果品技术指导、培训与推广。

(三)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推广和指导蚕桑发展,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及农业公共信息服务。

2.负责种植业、水产业病虫害监测和综合防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3.协助实施林业(绿化)发展规划,管护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监督、检查林木采伐以及木、竹运输和销售,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协助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管理护林队伍,协助调查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咨询和技术服务。

4.协助实施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和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等环境的消毒工作;协助开展兽药、饲料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管和种畜禽管理工作,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公益性工作。

5.协助制定农机化发展规划,指导农机作业质量,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申报相关工作,农机操作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组织和实施农村机电提灌、农业机械防汛排涝、抗灾救灾工作。

6.协助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防汛抗旱、以沼气池为重点的生态家园建设工程、人畜饮水工程、新农村建设工作。

7.负责土、肥、水等农业资源监测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土壤改良、基本农田保护,进行耕地质量管理,改造中低产田土,推广应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负责农业技术应用等农业信息的调查统计工作。

8.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传输和发布,气象灾害的调查搜集和上报,区域自动气象站的日常维修和保护,气象科普知识宣传和教育。

9.协助开展区域内的小(二)型水库及以下水利工程管理服务、水利水保工作职责。

10.负责区域内果品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果品技术指导、培训与推广,新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果品病虫害防治,指导果品贮藏、粗加工及营销。

五、完善人员管理方式

路阳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执行聘用合同制度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六、完善经费供给形式及财产物资管理

经费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予以保障,财产物资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2

路阳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设置方案

  

一、机构的设置

路阳镇文化服务中心,为路阳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公益事业单位类别

根据职责任务性质,确定路阳镇文化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编制的确定

根据履职情况,核定路阳镇文化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四、宗旨和主要职责任务

(一)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二)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文化体育阵地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负责辖区内文艺社团交流活动;负责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保护工作;负责辖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电台节目的有关服务工作。

(三)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

2.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宣传文化体育阵地建设。

3.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开展文化宣传、文艺创作、文艺培训、体育运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室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培训村(居、社区)文艺骨干。

4.管理辖区内文艺社团,开展文化艺术、体育运动交流,保护并传承健康高尚的传统文化。

5.负责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做好对文化遗产及文物的宣传和保护工作。

6.负责辖区的旅游资源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7.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电台节目的有关服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管理好本地区的文化市场。

五、完善人员管理方式

路阳镇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执行聘用合同制度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六、完善经费供给形式及财产物资管理

经费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予以保障,财产物资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3

路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机构设置方案

  

一、机构的设置

路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路阳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公益事业单位类别

根据职责任务性质,确定路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编制的确定

根据履职情况,核定路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事业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四、宗旨和主要职责任务

(一)宗旨:为群众提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二)主要职责任务

宣传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政策的咨询解释、信访工作;负责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负责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三)具体职责任务

1.宣传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政策的咨询解释、信访工作。

2.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核发相关证件,建立健全下岗失业人员增减变动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的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就业服务工作。

3.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宣传落实就业再就业相关扶持政策,转移富余劳动力,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就业服务。

4.负责辖区内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补贴等资料的收集、审查,接收并管理所在社区企业离退休人员档案,建立并实施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生存状况验证制度,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伤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督促参保已故对象亲属办理死亡核销手续,协助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催收工作。

5.负责城乡居民相关医疗费用报销凭据的复核和城乡居民县外住院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资金额度的总量控制。

6.负责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服务。

7.协助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导并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劳动合同和人事聘用合同,协助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8.负责优抚救济、社会互助工作,协助审核报批和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五、完善人员管理方式

路阳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执行聘用合同制度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六、完善经费供给形式及财产物资管理

经费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予以保障,财产物资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4

路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设置方案

  

一、机构的设置

路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路阳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公益事业单位类别

根据职责任务性质,确定路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编制的确定

根据履职情况,核定路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四、宗旨和主要职责任务

(一)宗旨:更加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

(二)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

(三)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2.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

五、完善人员管理方式

路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执行聘用合同制度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六、完善经费供给形式及财产物资管理

经费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予以保障,财产物资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5

路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设置方案

  

一、机构的设置

路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路阳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公益事业单位类别

根据职责任务性质,确定路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编制的确定

根据履职情况,核定路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四、宗旨和主要职责任务

(一)宗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维护辖区管理秩序。

(二)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统一承担辖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道路交通等领域的执法权。负责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三)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统一承担辖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道路交通等领域的执法权。

2.负责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

3.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五、完善人员管理方式

路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执行聘用合同制度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六、完善经费供给形式及财产物资管理

经费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予以保障,财产物资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