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乡镇>龙角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云阳县龙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角镇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

20222026年)的通知

龙角府发〔202224


各村(社区),有关室所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农牧发〔2022〕13号)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渝农发〔2022〕97号)《云阳县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云农发〔2022〕9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我镇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我镇组织制定了《龙角镇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云阳县龙角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龙角镇畜间布鲁氏菌病五年防控行动方案

(2022—2026年)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感染引起的一种变态反应性人畜共患传染病,是当前国家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布病列为乙类传染病,农业农村部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为进一步做好畜间布病防控,降低流行率和传播风险,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业农村部《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及重庆市《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云阳县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因地制宜、综合防控,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落实“宣传、普查、监测、监管、处置、净化”等综合性防控措施,积极防御、系统治理,切实做好畜间布病防控工作,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基本原则。

——源头防控,突出重点。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抓好种牛、种羊、奶牛、肉牛和肉羊的布病防控,统筹抓好猪、犬等其他易感动物的布病防控,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控制与净化相结合,全镇划定为非免疫区,以实施持续监测剔除为主,有效落实各项基础性、综合性措施。稳步推进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以点带面,连线成片,逐步实现区域净化。

——技术创新,强化支撑。坚持科技引领,推动畜间布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风险评估等技术和防控模式创新应用,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统筹利用疫控机构、科研教学单位、龙头企业等技术力量积极进行技术创新,开展政企合作,不断提高布病防控技术支撑水平。

——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坚持夯实基础,持续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理顺工作机制,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净化评估动态管理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注重布病防控与各项支持政策相衔接,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6年,全镇畜间布病总体流行率有效降低,牛羊群体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3%以下,群体阳性率控制在7%以下。

免疫指标:全镇所有村(社区)列为非免疫区,禁止实施布病免疫。

净化指标:全镇80%以上牛羊种畜场(站)建成市级或国家级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奶牛场达到净化或无疫标准。

宣传培训指标:从事养殖、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加工等相关重点人群的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的布病防治知识普及覆盖面达95%以上。

能力建设指标: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确保正常开展布病血清学确诊检测;村(社区)年度采样送检覆盖辖区内100%的规模牛羊场。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疫情普查。结合春秋季动物疫病防控综合行动,开展牛羊布病疫情普查,对所有存栏牛羊进行登记造册,实行“户口制”管理。开展布病基线调查,对牛羊养殖场(户)实行调查、采样、监测全覆盖,全面了解牛羊布病感染等情况,摸清本地布病流行情况。建立日常排查制度,对调入牛羊、引起人感染布病和早产、流产等畜群以及其他可疑情况,及时开展排查、隔离、采样、送样、监测、报告和处置等工作。2022年10月10日前,各村(社区)完成首次普查建档工作,将《云阳县牛羊存栏情况普查统计表》(附件1)上报至1033632068@qq.com,并在日后普查、排查中及时更新补档。

(二)加强布病监测。按照布病监测计划等要求加强布病日常监测(具体监测要求见附件2),积极引导规模养殖场开展自主监测。对调入牛羊、引起人感染布病和早产、流产等畜群以及其他可疑情况,要全面采样监测。有针对性地持续加大对阳性场群、市外调入牛羊及造成人感染情况等重点畜群的全群跟踪监测力度,确保监测覆盖区域内所有存在阳性个体和造成人感染情况的场群。每年对上一年度曾发生布病疫情或者检出布病阳性养殖场(户)的存栏家畜进行至少一次全群监测,每年对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有从市外调入牛羊的养殖场(户)存栏家畜开展至少一次全群监测,对辖区内种牛场、种羊场及奶牛场的所有牛、羊只每半年进行一次全群监测。对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每一例人间病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做好畜间布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传播路径和相关风险因素,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三)加强消毒灭源。定期集中组织开展牛羊养殖、屠宰、经营、隔离、运输、无害化处理等关键场所和环节“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有效切断布病传播途径。督促指导牛羊养殖场、屠宰场、隔离场等场所严格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物理隔离和消毒措施,及时对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病死畜及排泄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筑牢生物安全屏障。

(四)加强净化无疫。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优先选择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市级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以及休闲观光牧场等开展布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工作。结合地域特征、养殖情况、疫病特点及流行状况,鼓励自然或人工屏障条件好、生物安全水平高的地区开展连片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推动区域布病净化。

(五)加强检疫监督。建立防疫检疫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监测排查、强制免疫等情况与检疫申报有效衔接。利用“重庆智慧动监”等平台,及时掌握调入本辖区牛羊信息并加强监管,实现检疫监督全链条信息闭环管理。规范检疫出证,强化检疫监管,监督养殖主体和贩运人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实现动物调运启运地、途经地、目的地全程可追溯。有序推进牛羊定点屠宰,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到岗到位实施屠宰检疫,建立牛羊及其产品进出台账,记录来源和流向,确保可追溯。

(六)加强调运监管。严格市外调入动物监管,全面实施畜禽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充分发挥动物指定通道作用,加强活畜跨区域调运监管,防止畜间布病跨区域传播。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号要求,跨省调运活畜时,除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净化场,以及用于屠宰和种用乳用动物外,禁止布病易感动物从高风险区域(免疫区)向低风险区域(非免疫区)调运。市内跨区县调运非屠宰用牛羊的,要严格执行事前备案和事后隔离观察制度。切实理顺各地行业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的关系,推进行刑衔接,加大对违法违规调运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规范疫情处置。严格按照《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处置疫情,对发病和监测阳性动物进行扑杀,对同群动物进行隔离监测,对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严格进行消毒,对扑杀动物及其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乳、乳制品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阳性率较高的场群,应及时剔除阳性动物或整群淘汰。积极做好扑杀补偿工作(违规调运引入的染疫动物除外),按要求逐级申报补助资金,及时向养殖场户足额兑付补助资金,推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保险联动机制。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探索开展阳性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试点。

(八)加强宣传培训。会同卫生健康、林业等部门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布病防治政策和措施宣传,科普布病防治知识。针对消费群体,通过发放技术手册、告知书、明白纸、挂图等宣传材料,普及布病防治知识,倡导养成健康消费习惯,不食用未加热成熟的牛羊肉,不饮用未消毒杀菌的生奶;针对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重点行业的人群,开展专门宣传培训,通过签订防控责任书等形式,督促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指导做好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针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和兽医实验室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操作规范,防护到位。

(九)加强效果评估。镇属有关单位要根据辖区内牛羊等布病易感动物饲养量、饲养方式、调运监管、布病流行等情况,组织专家开展布病风险评估和防控效果评价。县农业农村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全县布病防控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定期开展畜间布病抽样监测和流行病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布病疫情发生规律、流行趋势和风险因素,对调运情况、流行动态和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及时对疫情进行预警。对布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控效果较差的地区,及时予以通报,督促抓好整改;对防控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畜间布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的畜间布病防控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镇人民政府将结合春秋防检查等,定期调度和通报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与动物防疫补助等项目经费分配挂钩。

(二)强化经费保障。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布病防控经费支持力度,将畜间布病防控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监测净化、消毒灭源、宣传培训、评估指导等工作需要。将布病防控与畜牧业发展支持政策结合,在统筹安排涉农涉牧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开展布病防控相关工作,对通过评估的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和净化场进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基础母牛养殖保险,作为强制扑杀补助的有效补充。

(三)强化技术支持。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布病疫情监测、应急流调、技术推广服务和防控效果评估等工作,提供布病防控技术支持;切实增强检测能力,提升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镇人民政府要组建布病防控技术团队,建立防控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和防控形势研判;组建布病防控应急专业队伍,加强人员培养,提高防治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强化联防联控。镇属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卫生健康、林业、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疫情联合调查和处置机制,强化疫情会商、信息沟通、措施联动,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要进一步完善与卫生健康部门建立的疫情信息互通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人畜共防。收到卫生健康部门关于人感染布病信息后,要立刻对感染者所接触的畜群开展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附件:1.龙角镇牛羊存栏情况普查统计表

         2.重庆市牛羊布病日常监测要求

         3.龙角镇畜间布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