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阳县江口镇委员会
云阳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场镇及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
运行机制的通知
江口委发〔2025〕62号
机关各岗(室)、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推动全镇及重点区域一体化建设、一体化管理、一体化配套的“一心三组团”总体发展架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成立城镇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江口委发〔2025〕31号)和关于加强江口城镇重要区域规划管理的通告精神,建立系列运行机制,通知如下。
一、审批预审制度
重点区域新建、改建房屋由城镇建设岗初审后报领导小组审查,推行“三色预警”动态管理:审查后对符合控制性详规的建设项目实行快速受理;对需协调的黄色预警项目启动多部门联席预审;对突破红线的红色预警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审批要件共享复用。
二、分级巡查机制
(一)网格化巡查。村(社区)支部书记牵头,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组成三级巡查网络,每周巡查不少于二次,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要第一时间制止,同时上报城镇建设岗。
(二)专业巡查。由城镇建设岗、规资所、综合行政执法、村镇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踏勘、对重点区域实行“多岗”巡查制,重点核查:建设手续完备性、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隐蔽区域违建、建筑退距与风貌管控等,一周不少于一次。发现新增违法建设第一时间下发执法文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三)督办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查情况及问题每半月不少于一次跟踪督办。同时每月听取巡查、查处等情况,并相关问题进行研判和明确处理方案。
三、例会机制
(一)业务例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对申请宅基地资格、现场选址、规划设计、建设风貌、巡查情况等进行初审和研判处置。
(二)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领导小组组长组织规资所、供电所、综合行政执法、村镇建设等多部门对申请宅基地资格、现场选址、规划设计、建设风貌、违法查处等事项听取汇报并审议审批。
(三)专题会议。针对特殊问题或专项任务,由领导小组组长不定期召开,建立问题交办、跟踪、反馈机制,实行“一事一档”管理。
四、责任追究机制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瞒报、漏报,实行“一案三查”(查违建事实、查责任主体、查监管漏洞),并严格考核,村镇干部有瞒报、漏报情节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违法建设主体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9号)文件要求处罚并责令依法完善手续,存在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城镇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定期会商问题、调度工作、部署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各单位职责分工,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全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本通知从2025年9月1日执行。
附件: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云阳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江口镇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2025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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