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乡镇>江口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2021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春运期间全镇道路安全畅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江口镇2021年春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魏小刚同志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一民同志任副组长,镇应急办、江口派出所、公巡中队、公路办、规建组、市政环保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王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云阳县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云道安办〔2021〕7号)精神要求以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中重型货车、二轮电动车、营运下线大客车、面包车、机动电动三轮车和摩托车为重点,从严查处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酒驾、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不戴安全头盔“十类重点违法”。控制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控制易发生事故路段不发生事故,控制客运车驶入禁行道路;杜绝电动车非法载人,杜绝场镇占用车道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杜绝非法客运,杜绝大货车进城。确保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全面压降一般事故”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

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春运工作。二是召开重点村(社区)负责人、客运企业负责人会议,研究分析重点违法违章行为、重点堵塞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等道路交通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三是召开万通公司等机动车驾驶员会议,全面部署春运工作任务,落实监管措施,明确岗位责任,动员全民关注安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二)道路隐患排查

由应急办、公路办牵头,派出所、公巡中队、万通公司参与,对全镇省、县及乡村道路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专项台帐,便于针对性整改及管控。

(三)落实监管职责

1.国、省道路由公巡江口中队负责,加强道路隐患排查、路检路查及路面管控,特别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要集中人力进行专项整治,保障平安畅通。

2.县、镇级干道由派出所负责,交安办协助,加强隐患排查,每天安排人员上路检查,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集中人力进行专项整治及管控。

3.村级干道(含辖区、组与组连接道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村(社区)两委负责,派出所、应急办协助,对所辖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工作难度大或遇特殊情况,可向派出所(55811310)、交安办(55811185)举报。

(四)集中整治

1.抓好场镇秩序综合整治。从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止,以镇应急办、江口派出所、公巡中队、公路办、规建组、市政环保组、市场监管所所等工作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伍,负责规范经营秩序和车辆秩序,确保场镇“两会、春运、春节”期间安全、畅通、规范、稳定。

2.开辟临时停车区和商贸临时交易区。见于春节外地回家过年的人多、车多,确保交通规范有序,开辟临时停车区和商贸临时交易区,方便百姓工作、生活。

3.运用科技手段。投入资金安装查缉布控系统,充分依托布控系统进行摄像处罚。

(五)零容忍,严执法

1.严格车检。客运车由重云公司、万通公司、个体经营业主在2月4日前进行一车一检,保障春运安全运输。其他运行车辆在路检路查时,重点检查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等,严格把握先车检,再营运。

2.严格用车。一是禁止私人轿车、面包车等非法包运出行旅客,从事非法客运。二是建立红白喜事用车申报制度,严禁红白事用车不申报,使用病车、无牌证车,使用无资质驾驶员。三是严禁客运车包运出行旅客串线、越路线营运。

3.严格检查。落实“四查”。严格检查机动车超员、超载、超限、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病车、报废车上路,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不戴头盔。严格检查电动车违法载人。严格检查客运车“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危险品、无关人员、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安检例检不合格、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客车证件不齐全、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乘客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不出站。严格检查机动车超高、超载、超长、危险品人货混装。

4.重点管控。对江口场镇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货车进城进行重点管控,对向阳、帆水、盛堡、千丘场镇占道经营进行重点管控。对千丘、五帆路、五九路、向后路、盛青路、东盛路、上元路、向帆路进行重点管控。对学生放学、节假日、促销活动、集会活动等路段进行重点管控。

5.严格处罚。机动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擅自改装车型罚款500-2000元,机动车超载1人罚款200元,大货车驶入江口场镇罚款200元,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罚款100元,乘坐人不戴头盔罚款50元,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以上违章行为同时上报交警大队记分。其他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一律按交通法规上限处罚。电动车违法载人罚款50-2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职,在岗执法。党政主要领导每周带队路检路查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周带队不少于3次,执法人员每周路检路查不少于5次,确保春运交通“有人管、管得住、不出事、无投诉”。

(二)加强督查,严格问责。春运期间,对拒不服从指挥安排、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将限期整改;如因发生责任安全事故,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