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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叶府发〔2021〕9号

后叶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坝坝席、宴席疫情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会议梳理形成需落实的《交办事项清单》要求,现就我镇有关坝坝席、宴席等的具体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要加强农村地区健康宣传引导,倡导节庆文明新风,组织各村(社区)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村村响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并发出倡议,号召广大党员群众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减少人员聚集,从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倡网络拜年、红事缓办、丧事简办、无事酒不办,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需举办红事、丧事宴席(坝坝席)要提前5天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报备工作,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提倡分餐制、用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感染。重点教育宴席举办者不买“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渝溯源码”(简称“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餐饮单位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及时登录“渝溯源”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录入购买信息。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属地属事、分级”负责原则,切实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根据1月19日重庆市文明办、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的“加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要求,各村(社区)要落实农村地区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做好节假日参加婚丧嫁娶的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外省(区、市)解除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行程码查验、登记等工作,收集返乡人员相关信息,返乡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走亲访友。要提高低风险区域外来返乡人员“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的自我风险认识,做好扫码、体温检测和回乡登记等工作,提醒其不参加各类宴请宴会,一旦发现可疑症状要及时检测报告。要积极鼓励市外返乡人群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承办宴席的食品经营户要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一是农村“坝坝席”举办者与承办者必须事前5天到所属村委会(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做好备案登记,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50人以上的举办人需做疫情防控预案,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才能举办;二是有条件的要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三是农村宴席流动厨师必须持个人健康证,流动宴席经营户必须严格遵守“坝坝席”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烹饪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加工使用野生动植物,慎用进口冷冻食品;四是严格控制就餐人员数量,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室内活动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接待能力的70%以内,严禁超接待能力举办酒席;五是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近期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参加宴席。

三、加强监管指导

要充分发挥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能作用,提前下发告知书,做好劝导和现场指导工作。对各村红白喜事信息提前摸排掌握,并严格按照“日报告、零报告”工作机制,对摸排情况建立台账。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对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大操大办宴席的,及时做出相应处置。有条件的地方,村(社区)要第一时间登记体温、健康码、行程码信息,对参加婚丧嫁娶的人员进行登记。

镇食药监办要加大对“坝坝席”的现场指导,会同“坝坝席”举办地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坝坝席”进行重点管理和现场指导。重点检查:1.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是否超范围或超能力经营。2.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是否落实。3.采购贮存的食品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制度是否落实。4.加工经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高风险食品是否严格管理,餐饮具是否消毒,食品留样是否落实。5.同时认真落实《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做好家宴服务经营者的备案、公示工作,并对承接50人以上家庭宴席的报告进行登记记录。农村宴席举办者与承办者在场地布局、食材选购、食材加工、食品留样等方面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方可办理。对存在隐患,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办理。及时查处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处置预案

各村(社区)要健全完善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体系,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加强春节前和节日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要动员群众共同防控,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村委会(社区)报告,镇政府要立即组织卫生人员核查,异常情况迅速按规定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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