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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黄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石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石府发〔2021〕3号

各村(社区)、涉及科室、辖区有关单位:

    现将《黄石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云阳县黄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此文公开)

黄石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1〕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保障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社会秩序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陈文政副书记任组长、副镇长周武刚、派出所所长罗瑛任副组长的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镇应急办人员组成,负责我镇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21年2月10日前)。镇政府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

    (二)重点管控阶段(2021年2月11-26日)。在2021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21年2月26日后)。围绕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各村(社区)、涉及科室、辖区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推进步骤和措施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统筹做好我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条例》《通告》规定的禁放区域以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要求。采取悬挂标语、村村通、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三)强化源头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应急办对零售经营点及储存仓库进行再次全面清理,督促经营户做好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明查暗访,滚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全程监管。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各村(社区)、涉及科室、辖区有关单位要依法履职,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香蜡纸烛店等场所,加大检查巡查力度。要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入镇公路路口、交界交通要道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防止非法携带。三要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五)强化重点管控,落实应急值守。各村(社区)、涉及科室、辖区有关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组织专门力量,对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在此期间,各村(社区)、涉及科室、辖区有关单位领导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深入一线指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主任、综治专干是具体责任人。要围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重点环节,确保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镇纪检监察室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村(社区)、涉及科室、辖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期间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春节期间值班任务,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及时、规范上报相关信息。有重特大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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