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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阳镇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

应急预案》的通知

高阳府发〔202339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现将《高阳镇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高阳镇人民政府  

2023410  

(此件公开发布)


高阳镇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镇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建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防御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干旱带来的各种灾害和水利设施险情,最大限度防御重大水旱灾害事件,最大程度减少水旱灾害损失,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云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云阳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阳镇内水旱灾害防御。水旱灾害包括:暴雨、洪涝、山洪、干旱灾害,以及水库溃坝溃决引发的洪水灾害。

(四)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3.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发生或可能发生水旱灾害,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村(居、社区)负责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应在高阳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与有关科室密切协作,快速处置。在接到灾情信息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内核实,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统筹利用行业资源,协调水旱灾害防御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御领导小组),由镇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党政办、财政办、经发办、平安建设办、社事办、规建环保办、应急办、供水服务中心、规自所、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各村(社区)等有关办公室和单位的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经发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经发办、规建环保办、应急办、农服中心的全体人员、驻村干部为成员,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的宣传、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组织、指挥、协调高阳镇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宣布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预防水旱灾害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应急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水库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场镇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二)预报。

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与上级水文部门沟通会商和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气象和自然灾害动态,负责职责范围的洪、涝、旱情预报,提升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

(三)预警。

1. 洪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镇防御领导小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镇域传达,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2. 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各村社和有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 干旱灾害预警

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等级及启动程序。

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结束)及等级调整由防御领导小组根据当地水旱灾害防御情况决定。

(二)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御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镇防御领导小组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水旱灾害防御期,启动本应急预案,根据水旱灾害防御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御领导小组副组长带班,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受灾村(社区)应根据镇防御领导小组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服从镇防御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本村(社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镇防御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三)应急响应措施 。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御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四)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御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村(社区)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御领导小组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社区)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应急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平安建设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2.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平安建设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办牵头,经发办、民政办、应急办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4.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民政办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5.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6.灾情核查。应急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7. 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御领导小组备案。

五、善后工作

(一)镇应急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三)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六、奖励与惩罚 

对在水旱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对失职、渎职、执行或处置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高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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