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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执法主体:高阳镇人民政府

    机构职能: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具体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道路交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执法事项: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生产等。

    具体职责任务:1.负责统一承担辖区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道路交通等领域的执法权。2.负责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3.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办公地址:云阳县高阳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5620131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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