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陵府发〔2020〕18号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故陵镇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及镇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云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相关部署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云阳县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
故陵镇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以沿铁路、沿高速公路、沿江、沿城市周边、沿景区周边“五沿”区域和贫困户为重点,分类推进,统筹安排。
(二)因户施策,应整尽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每一个整治对象户制定相应的整治项目,不搞一刀切,不盲目攀比,建设材料使用坚持以实用耐用为原则。
(三)以奖代补,群众参与。实行以奖代补,教育、发动群众全面参与整治工作,主动投工投劳,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四)信息公开,公正透明。对整治对象户、补助标准、资金兑现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整治对象
(一)对功能不完善、风貌不协调的三层及以下长期有人居住的农村旧房(唯一住房,以户口本为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整治。
(二)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房、一户多宅的废弃农房、已签订拆迁或复垦协议的农房、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房不纳入整治补助范围。
(三)各村(社区)按照上述要求合理确定整治对象。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庭院。对房屋室内外、屋前院坝硬化、完善排水、安装庭院灯等措施。硬化采用C20混凝土进行硬化,强度不低于20Mpa,室内地坪混凝土硬化厚度8厘米以上,室外地坝混凝土硬化厚度10厘米以上;庭院灯做到“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庭院整治后应达到干净整洁、利于清洁、排水畅通、适宜居住。
(二)整治墙面。对旧房实施墙体补缝、校正、基层清理等后对外墙壁粉刷,整治后墙面必须安全稳定,美观。
(三)整治屋顶。砖混结构对漏水部位进行维修维护,土坯、砖木等结构房屋采取换檩、捡瓦、增亮、撩檐等进行整治,整治后屋顶安全稳定、不透风漏雨。
(四)整治门窗。更换破损门窗提升房屋形象。
(五)整治厕所。对传统厕所进行改造,确保使用方便、卫生和舒适。地上厕屋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有墙、有顶、有门窗,透气窗不小于0.2平方米,厕门不低于1.8米,厕所内墙四面距离地面1.5米以下应全部贴瓷砖,配有冲水装置。地下部分应按照县卫生健康委推荐的无害化卫生厕所三格化粪池标准建造,农户也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环保企业提供的相关成品处理设施进行安装。厕所整治后应达到“闻起不臭,粪污不漏”的标准。
农村旧房整治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五整治”规定的全部内容,完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整治后的农村旧房,必须达到庭院干净整洁,屋顶不漏雨,墙体安全、稳定,门窗完好,具有无害化卫生厕所等。
四、资金补助
(一)庭院整治:对达到标准的室内地坪给予60元/平方米的补助;室外混凝土地坝、混凝土梯坎、条石梯坎给予80元/平方米的补助;庭院灯给予500元/盏(必须是立柱式庭院灯)的补助;此项整治每户按实际整治面积补助(室内外整治可叠加),最高不超过0.15万元。
(二)墙面整治:对墙体补缝、校正后粉刷的,给予30元/平方米的补助;对墙体补缝、校正、搓砂后粉刷的,给予60元/平方米的补助;此项整治每户按实际整治面积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0.15万元。
(三)屋顶整治:木屋架结构房屋进行换檩条和捡瓦补漏的,给予0.2万元补助(只是捡瓦不予以补助);砖混结构屋顶进行铺设防水卷材、防水沥青后硬化的,给予0.2万元补助(局部铺设沥青不予以补助),此项整治每户按实际整治面积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0.2万元。
(四)门窗整治:换装新窗户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助;换房屋大门的,给予500元/扇的补助;换室外厨房门的,给予200元/扇的补助;换室内门窗不予以补助;此项整治每户按实际整治面积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0.1万元。
(五)厕所整治:整治后达到卫生厕所标准的,每户补助0.15万元。
若某户进行了多项整治,则按照实际整治的项目进行叠加,最高补助不得超过0.75万元。
五、审核审批程序
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县级审批制度。
(一)农户申请
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1),并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村(社区)初审
村(居)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社区)“两委”评议会进行初审。初审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详见附件2),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上要标明乡镇(街道)、村(社区)举报电话。经公示无异议后,村(居)委会将所有申请有关材料上报乡镇(街道)。
(三)乡镇复核
乡镇(街道)接到村(居)委会的上报材料后,组织人员逐户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将初步拟实施对象名单的复核结果,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详见附件3),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将复核结果和附件1、附件4收集上报县住房城乡建委。
(四)县级审批
县住房城乡建委收到乡镇(街道)上报的材料后,逐户提出审批意见。
六、质量安全管理
各村(社区)是本辖区旧房整治提升工作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旧房整治提升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在旧房整治提升施工期间,应逐户逐项开展现场质量安全巡查,重要施工环节必须实行现场检查,存在问题的要当场提出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每户旧房整治提升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
七、竣工验收
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项目实施完毕后,由镇规环办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逐户逐项进行竣工验收,填写竣工验收表(详见附件5)。
竣工验收后,由镇规环办将竣工验收汇总表(详见附件6)报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住房城乡建委收到竣工验收汇总表后,会同县财政等部门对我镇实施情况(含整治项目、质量、数量等内容)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低于3%。经镇规环办验收合格、县抽查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
1. 区县农村旧房整治审批表
2. 乡镇(街道)村(社区)农村旧房整治拟实施对象初审结果公示
3.乡镇(街道)农村旧房整治拟实施对象复核结果公示
4.乡镇(街道)农村旧房整治拟实施对象汇总表
5.区县农村旧房整治竣工验收表
6.乡镇(街道)农村旧房整治竣工验收汇总表
云阳县故陵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印发
附件1:
云阳县农村旧房整治审批表 | ||||||
乡镇(街道): 村(社区): 村民小组: | ||||||
户主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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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身份 |
□五沿农户□建卡贫困户□其它()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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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 内容 |
□整治庭院□整治墙面□整治屋顶□整治门窗□整治厕所 | |||||
申请 意愿 |
户主(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 |||||
村(社区)初审意见 |
经调查,上述情况属实。根据其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建议对其旧房的□庭院、□墙面、□屋顶、□门窗、□厕所实施整治。。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复核 意见 |
经复核,上述情况属实,符合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项目实施内容,拟列为实施对象。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审批意见 |
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乡镇(街道)村(社区)农村旧房整治拟实施对象初审结果公示
经村(社区)“两委”评议初审,初步确定本村(社区)户农户为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实施对象(具体名单附后),特此公示。
如对此次评议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即日起3日内,向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出意见。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组 |
农户姓名 |
整治内容 |
整治方式 |
备注 |
说明:1.整治内容为“五整治”内容。2.整治方式:农户自行整治、农户委托施工方整治。
村(居)委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乡镇(街道)农村旧房整治拟实施对象复核结果公示
经实地调查复核,拟确定本乡镇(街道)户农户为年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实施对象(具体名单附后),特此公示。
如对此次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在即日起3日内,向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意见。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组 |
农户姓名 |
整治内容 |
整治方式 |
备注 |
说明:1.整治内容为“五整治”内容。2.整治方式:农户自行整治、农户委托施工方整治。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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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农村旧房整治拟实施对象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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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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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组 |
农户姓名 |
整治内容 |
整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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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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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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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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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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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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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说明:1.整治内容为“五整治”内容。2.整治方式:农户自行整治、农户委托施工方整治。
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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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农村旧房整治竣工验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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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盖章):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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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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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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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项目 |
项目实施详细内容 |
补助资金 |
验收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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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庭院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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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厕所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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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墙面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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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门窗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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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屋顶 |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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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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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成员 |
乡镇(街道)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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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签字/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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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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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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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验收项目有一项不合格,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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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乡镇(街道)农村旧房整治竣工验收汇总表 | ||||||||||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 单位:元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组 |
农户姓名 |
整治内容 |
整治方式 |
验收结果 |
补助金额 |
乡镇(街道) 人员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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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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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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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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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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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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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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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整治内容为“五整治”内容。2.整治方式:农户自行整治、农户委托施工方整治。3.验收结果:合格、不合格。4.补助金额:根据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确定的每户补助金额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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