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陵府发〔2020〕10 号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镇各类学校、托幼机构:
春、夏季是食物中毒易发季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为了保障学校师生食品安全,现就做好春、夏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充分提高认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切实做好开学前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健康、餐用具和库存食品做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不安全的因素进行彻底的整改,对过期、失效及变质食品、调味品和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并销毁。
(二)开展开学期间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特别是对操作规范,高风险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管理;禁购存用亚硝酸盐、禁止提供凉菜,禁用剩饭剩菜等规定;食品留样制度,食用物质和非食用物质的分类存放等要求要列为重点进行宣传培训。
(三)清理、修订、贯彻执行各类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潲水流向和餐厨垃圾登记制度、容器和用具的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等要进一步完善并切实可行,并纳入培训学习内容,在工作中认真贯彻。
(四)要编制应急预案。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春、夏季易发流行疾病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特点,建立健全防范食物中毒和疫情传播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水源等重点场所和部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认真自查从业资质。一查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限内;二查从业人员是否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镇食安委要带领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开学期间要对本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学校签定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在平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必须督促整改,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移送上级执法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云阳县故陵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云阳县故陵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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