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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  知

凤鸣府发〔2021〕4


各村(社区)、辖区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凤鸣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云阳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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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鸣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镇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镇安全稳定,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1〕6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通告》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单位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凤鸣镇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吴玉武同志任组长,副镇长周术银、派出所所长游泳任副组长,应急办、平安办、规建办、凤鸣派出所、凤鸣公巡中队、广播站、中心卫生院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内,由副镇长周术银任办公室主任,以上单位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事项。

三、职责分工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配合,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如下: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经营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县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及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县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公巡中队: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规建办: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管控,在其重要设施设立警示标识。

中心卫生院:负责制订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各村(社区):开展好烟爆危化品的监管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镇应急办,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好有关工作,利用巡逻车加强对除夕、元宵等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逻管控,严防死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整治,严格执法。应急办、派出所、公巡中队等单位要强化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零售点、运输的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禁销售非法、伪劣、超标产品及规定禁放的产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滋事肇事。要围绕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农村、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院落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要采取“点上查”“线上巡”等方式,加大道路运输盘查力度,有效堵塞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渠道。

(二)组织排查,消除隐患。2021年春节前,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辖区的加油(气)站、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地下管线和下水道,有效清除城乡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农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对排查中发现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划定区域,强化管控。辖区四个社区(凤凰岭、凤桥、院庄、里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2021年2月11日至2月26日每日19时至凌晨1时止。划定辖区的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2月1日前,在所有禁放场所张贴禁放标识、悬挂宣传标语。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2021年2月11日至2月26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守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开展街面、小区和大院巡逻。严禁在零售点燃放烟花爆竹。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1年2月10日前)。

由镇政府、各村(社区)层层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人员职责,制定工作方案。

(二)检查整治(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2月26日)。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急办联合凤鸣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平安办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大对管辖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清理清查,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各类违法行为。各村(社区)要对所辖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门市进行集中排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强化安全管理,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即日起至1月30日)。

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横幅、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在禁放区域张贴警示标志,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四)全面看护(2021年2月11至2月26日)。

2021年2月11日(除夕)至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日),各村(社区)要以此时间段为重点,落实巡逻守护人员和应急值守人员,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秩序的安全管理,四个社区要利用治安巡逻车加强巡逻,加强对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巡逻管控,严防死守。镇应急办、平安办要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巡逻检查和督查,确保安全可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和工作措施,全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督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合联动执法,对发现的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包庇纵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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