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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洞鹿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洞鹿乡2022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  综合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云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云阳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云农发〔2022〕10号)和 云阳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云阳县2022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云动防办发〔2022〕2号)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洞鹿乡2022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云阳县洞鹿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洞鹿乡2022年春秋季动物疫病

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一、防控要求

(一)总体思想。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三农”工作定位,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坚持防疫优先,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二)行动原则。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完善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

(三)行动目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犬狂犬病等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二、免疫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要依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做好免疫记录,并接受监督检查。大型规模场要按程序自主开展免疫;中小规模场要在乡农业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免疫;散养户要自主申报免疫,由乡镇政府或乡镇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免疫。

三、免疫病种(强制免疫种类)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乡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二)口蹄疫。对全乡所有牛、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全乡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

(三)小反刍兽疫。对全乡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四)狂犬病。对全乡所有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

四、免疫程序

(一)规模场。根据辖区疫病发病特点和规律,结合场内饲养管理条件、疫苗种类、动物品种和抗体水平监测等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

(二)散养户。在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期间,组织对所有应免畜禽进行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五、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章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做好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散养畜禽,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及有条件的散养户实施程序化免疫。落实强制免疫工作任务,保证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一)明确职责分工。

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组:负责根据制定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强制免疫补助经费(包括器械耗材、劳务、人员防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免疫副反应处置和防疫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经费);加强对实施“先打后补”政策养殖场户的监管和日常巡查。乡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组根据防疫需要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防疫物资。

包片兽医分工:许国明负责洞鹿社区,杨上巍负责三元、青康村,冉茂升负责三池、双河村。各自负责包片的疫病防控、畜禽养殖场(户)的生产信息、产品质量安全、生物安全等监督管理,收集汇总上报。

各村(社区):负责落实专人带队入户、协助防疫员免疫登记、消毒等监管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确保免疫到位,同时切实做好免疫消毒灭源工作

村级防疫员:在乡政府组织领导下,负责各村(社区)春、秋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任务,严格按照操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高致病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狂犬病的免疫接种,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应免尽免,对漏免、免疫抗体不达标和补栏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同时做好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消毒灭源和免疫信息登记等工作。

财政办:负责防控物资、防疫员务工补助和防疫员意外伤害保险购买等经费预算和收支落实情况。

(二)开展业务培训。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组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做好村级防疫员及养殖户的免疫技术及个人防护相关知识培训,签订责任书。

(三)防疫物资管理。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组要管好、用好现有疫苗冷冻、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疫苗质量。在发放疫苗时要按计划领取,防止疫苗失效和浪费。要按照“重庆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监督管理系统”要求,建好物资账和资金账,做到账物相符。要做好疫苗废瓶回收、报废疫苗登记上报及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规范疫苗使用管理。

(四)建立免疫档案。散养户的免疫档案由农服中心在集中免疫后统一建立(以村为单位),并继续坚持使用《动物免疫证明》;规模场的养殖档案(含免疫档案)由业主在挂牌兽医监督指导下自行建立,在按程序免疫后报农服中心登记备案(以场为单位),并作为疫苗领用依据。养殖场户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和消毒等情况,特别要记录好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

(五)落实报告制度。农服中心畜牧组适时填报免疫信息,明确专人负责审核填报的免疫信息,发现填报错误及时通知纠正。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随时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六、时间安排

全乡时间统一为:春防行动3月8日—4月20日,秋防行动9月5日—10月20日。

七、落实考核 

 在动物重大疫病集中防控行动时,由乡纪委同畜牧组包片人员对各村(社区)的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对已免疫畜禽进行血清采样送检,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对各村(社区)责任落实情况、免疫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查漏补缺;对安排部署不及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疫效果不达标的村(社区)将予以通报,并扣减村社区负责人工资和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

八、经费保障 

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乡政府根据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下拨动物防控经费和下差的由乡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经费支出具体落实。财政办负责预算本年的防控物资采购计划0.5万元,防疫员务工补助2万元,5名防疫员意外保险费用,疫苗应激副反应补偿(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免疫当日内如没有发生死亡情况不纳入计算)约0.5万元,全年合计预算约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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