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信息公示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住建城管领域执法不规范及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和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根据工作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住建城管领域执法不规范及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

1.作风不严问题。执法人员作风庸懒散、着装用语不规范、态度冷硬粗暴等不文明行为;

2.执法不严问题。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履行法定程序和职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该罚不罚等;

3.执法乱作为问题。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趋利性执法、过度执法、暴力执法等;

4.违法违纪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乱罚款、滥收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

5.其他违反《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明确的9种不履行职责和18种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1.乱检查行为。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不符合启动程序,检查程序不合法,突破属地管辖原则开展检查;“走过场”检查,“运动式”检查;不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检查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2.乱罚款行为。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不予、减轻、从轻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罚款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3.乱收费行为。擅自增设收费事项,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4.乱查封行为。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涉案财产;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查封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5.违规异地执法行为。超越法定职权或法定管辖范围,违规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落实属地管辖原则不规范,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6.趋利性执法问题。直接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等利益挂钩;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监控设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

7.执法标准不一致行为。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等情形。

8.滥用职权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利用执法职权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谋取利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执法中刁难企业;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及以限制性要求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渠道

1.举报电话:55166878

2.举报信箱:云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民德路2号)2楼。

三、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1031日。

四、注意事项

1.围绕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查办;

2.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住建城管领域执法不规范整治、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