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住房城乡建委发[2020] 15 号
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小型建筑工程和一般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控水平的 通知》(渝建质安〔2019〕 3 9 号 )、《重庆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办法》(渝安委〔2013〕 19 号 ) 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投资小型建筑工程和一般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程范围
(一) 社会投资小型建筑工程,是指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建、 改建、扩建的没有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直接投资的房屋建筑工 程,且满足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 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其中,室内儿童活动场 所、养老设施以及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厂房、仓库 等项目除外。
(二) 一般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是指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除社会投资小型建筑工程以外的社会投资工业项目。
二、检查频次
(一) 社会投资小型建筑工程
1.下列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一次监督检查: 工业项目、仓 储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结构高度不超过12 米,且不含地下室的商场、办公楼、宾馆、酒店、文化、体育、旅游类公建工程。
2.下列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两次监督检查: 总建筑面积在 5000-10000平方米,结构高度在12米以上或含地下室的商场、办公楼、宾馆、酒店、文化、体育、旅游类公建工程。
3.下列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 住宅工程;教育、医疗类公建工程;存在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非建设单位自己持有的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牵头,安全监督机构配合,共同开展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检查.在办理施工许可阶段,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将检查节点告知建设单位。
(二)一般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工程
1.质量监督检查.对工程地基、基础分部、主体分部、竣工 验收各实施一次监督检查;对结构复杂、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 大的工程以及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实体质量差、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2.安全监督检查.施工期间每月一次监督检查,对含有超过 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将视施工现场安 全生产状况和水平适当增加安全抽查频次。
(三)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工程施工期间开展质量安全检 查,仅对当次检查结果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质量安 全技术风险检查,并对技术检查负首要责任,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对技术检查负相应主体责任。
(二)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按规定制定质量安全监督计划或 监督方案,并在计划或方案中明确检查的关键节点(部位) 、频次.质量监安全督机构应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根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三)若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超出 监督计划或方案确定的检查节点(部位) 、频次到现场检查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安排监督人员到现场检查。
(四) 机关各科室和各直(下) 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 能职责分工,积极协作配合,切实抓好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行政 审批科要发挥牵头科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组织质监站、安管 站召开会议商讨工作,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各科室和直(下) 属单位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深入推进改革,挖掘工作 中的典型做法、典型案例,总结固化经验,发挥示范试点带动作 用,切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在住建系统走深走实.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