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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公示
日期:2022-09-21 字体:【

云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公示


一、执法主体

云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道望江大道868号,电话:023-55133067

二、权限

云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应急管理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整合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权及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应急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及规定。

(二)负责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并负责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并负责行政处罚措施的落实。

(三)组织或参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受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报投诉,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协助局机关相关科室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

(六)负责依法查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管理等方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七)指导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北部新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执法依据(常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执法程序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五、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云阳县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云阳县人民法院

六、执法监督途径

主管部门:云阳县应急管理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23-55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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