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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41号)和《重庆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242号)要求,县森防指办公室制定了《2024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228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社会公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有效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树立“宣传教育不到位是森林草原防灭火最大隐患”和“无火便是功”理念,坚持不懈培养群众防火意识,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要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上级安排部署。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工作部署。二是深入宣传学习国家森防指和市森防指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国家森防指和市森防指领导同志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指示批示和相关活动,及时传递国家森防指和市森防指工作动态信息;三是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和重要举措。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规章及重要文件精神等。一是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意见》、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解读》(以下简称《意见解读本》)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文件。

(四)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知识等。一是广泛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对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特点,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二是广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从源头上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三是广泛宣传各类火灾避险脱险知识,尤其是相关区县因荒火引发亡人事故及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避免悲剧重演。

(五)森林防灭火案例等。一是以国际、国内、市内山火等案例为背景,广泛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二是森林防火在“预防”工作比较突出的乡镇(街道)和单位,总结提炼值得全县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二、宣传集中时段

202331日至510日,710日至831日。

三、宣传教育重点

(一)重点时段。除日常的防火期外,根据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律和特点,确定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党和国家及全市、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和8月)、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春节、清明节、中元节、2月份、3月份、4月份、8月份每日上午9点至13点,下午15点至19点)。

(二)重点地区。一是全县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植物园、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二是林区庙宇、农家乐、公墓、坟场以及核设施、军事设施;三是林耕结合地、林城结合地、林区路沿地、集体林地等区域。

(三)重点人群。农村留守有种养殖需求的老人(农事用火人员)、坟墓管理主人(祭祀用火人员)、景区游客(野炊吸烟人员)、疫木除治人员、痴呆聋哑人员等为重点人群。

(四)重点宣教手段。一是开展传统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制作宣传图册,发送手机短信,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高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警报,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等形式,采取在林区设置宣传碑牌、制作防火警示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出动防火宣传车、开通喇叭广播等手段,积极开展防灭火宣传和警示教育。二是深入推广“五进”即“进林区、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户、进机关”宣传教育模式。切实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多方优势,组织开展警示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提升全民防火意识。三是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全面推广网上祭祀、鲜花祭祀、集中祭祀等新型祭扫方式。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森林火灾案例、违规用火案例、刑事责任案例等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宣传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方”。五是推广将森林防灭火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林区居民改变传统的危险用火习惯,加快实现从“要我防火”向“我要防火”转变。

四、宣传教育形式

(一)开展专题宣讲。3—5月,按市森防指办公室安排,由市森防指宣讲团到我县对《意见》《意见解读本》《实施方案》等文件进行集中宣讲宣传,吃透文件精神、学习《解读本》内容,进一步推动全县深刻理解《实施方案》精神和内涵,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消化吸收”,早日落地见效。

(二)召开集中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赶场天、院坝会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一是进入林区,在交通要道、进山路口等重点位置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横幅,设立或刷新一批醒目的森林防火永久宣传牌,在林区筑起一道宣传屏障;二是进入企业,发动林区经营单位、企业通过组织职工观看森林防火宣传视频、应急演练等方式,有效提高职工们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灭火能力;三是进入校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森林防火大讲堂、发放宣传卡片、播放森林防火主题动画片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形成教导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良好局面;四是进入农村,发挥村居广播、流动宣传车等作用,营造依法治火的浓厚氛围,同时利用赶集日、院坝会、集中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通过散发宣传单、环保袋、纸巾、杯子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五是进入家庭,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和脱贫户帮扶责任人等进村入户,对林区居民,尤其是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及监护人开展面对面宣传,宣传农事用火相关管理规定,引导群众破除迷信、文明祭祀,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意识。

(三)开展常态化宣传。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及时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天气警报,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公益广告,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突出重点部位,针对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旅游景区、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高火险区,通过设置宣传碑牌、制作防火警示旗、张贴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出动防火宣传车、开通喇叭广播等传统宣传形式组织开展宣传。突出重点人群,对进入林区作业人员、游客、周边群众等重点人群,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一对一宣传,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公众信息网、手机报、抖音、视频号、微信、微博、户外大屏等多种平台媒介,制作播放森林防火专题片、公益广告等,增加播放频次,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和用火安全教育,积极引导移风易俗,切实增强公众防火安全意识。采取推送手机短信、悬挂标语横幅、张贴海报传单和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对留守老人、小孩、精神病患和智力障碍等重点人群采取点对点、人对人的精准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和森防指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职到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保障生态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高度,全面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严明宣传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责任,细化措施,明确职责,抓好落实。要主动担当,广泛发动,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灭火宣传,确保宣传活动实效。要深化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专业性,准确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权威信息,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要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关注,积极开展正面引导,防止舆情发酵和恶意炒作造成不良影响。

(三)提升全民防火意识。当前,我县的森林火灾绝大部分是由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是预防人为火的发生,预防人为火的关键在于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增强火灾防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提高全民文明素质的基础工程来抓,坚持从娃娃抓起,一代一代培养防火意识,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群防群治水平,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人民防线。

(四)常态化全覆盖。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抓、反复抓的工作,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要按照常态化、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过程,做到“防期有阶段,宣传不间断”。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果和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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