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个体诊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打击假借中医旗号开展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宣传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卫办发﹝2019﹞8 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市监〔2019〕8 号)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庆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为整治我县中医养生保健市场乱象,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云阳县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
云阳县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打击假借中医旗号开展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宣传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及医疗机构内销售或诊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卫办发﹝2019﹞8 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市监〔2019〕8 号)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庆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县各类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非医疗机构。
二、开展时间
从即日起到 2019 年 6 月底,为期半年。
三、工作目标
对我县范围内保健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以“保健”、“养生”之名进行的非法行医活动为严厉打击对象,通过集中约谈、行政指导、加强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媒体曝光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通过集中整治,使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使消费者增强辨假识假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虚假宣传,使“保健”市场乱象得到明显遏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四、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打着“中医养生保健”的机构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严厉打击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违法行为(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牵头,各乡镇监督工作站配合)。
(二)坚决清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依法依规清理在医疗机构内销售或诊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并予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牵头,县卫健委中医科配合)。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严格执行《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招揽患者就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牵头,县卫健委医政医管科配合)。
(四)严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和信息的行为。
一是依法查处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审查批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二是依法查处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三是加强对互联网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的虚假中医养生保健信息清理(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委相关科室、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要高度重视此次
专项整治行动,要充分认识整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维护中医药声誉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作为,细化措施,重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二)委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要按照方案要求,组建专项工作组,依照重点工作内容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各类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非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三)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要积极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严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和信息的行为。
(四)各医疗机构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彻底清理在医
疗机构内销售或诊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杜绝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招揽患者就医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有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和信息的行为。
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要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总结。
县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陈宗云,电话:55339508
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联系人:周擘,电话:55163070、邮箱: 189200301@qq.com)
附件:县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县专项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陈洪荣
副组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黎雪华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喻 竣
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局长 李 凯
成 员: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科长(中医科科长) 薛 翔
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副局长 余 平
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副科长 李宝歉
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副科长 陈宗云
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医疗卫生监督科副科长 于冰洋
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医疗卫生监督科副科长 周 擘
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计生卫生监督科副科长 彭 芳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医疗卫生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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