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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生育服务登记办事指南


根据新修改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按要求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一、登记对象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一方居住在本市满一个月以上的夫妻(含再婚夫妻),准备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可以办理一孩、二孩、三孩生育服务证。

二、提交材料

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渝快办”网上自主办理的,采用实名登录,据实填写表单内容(夫妻双方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子女信息、登记信息)并承诺真实性的,不再提交上传相关证件材料。

2.通过线下现场登记的,填写登记表,提供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原件用于核实比对,不收取原件和复印件。

三、登记方式及流程

1.登记对象或者其委托代办人填写登记表,或者进行网上预约;

2.工作人员在网上登记,并进行信息双向比对;

3.登记对象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受理人当场发放生育服务证;

4.信息比对不一致,但登记对象能出示法定依据的,视为比对一致;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向信息提供地发起协查,并告知登记对象延后或者不予发放生育服务证的原因。

四、登记机构及办理时限

1.登记机构:可以是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2.办理时限:网上或者现场提交信息与办理机构行政记录核实一致,及时办结;审核不一致的需要提交原始法定证据,核实一致的及时办结;审核不一致又不能提供依据的,不予办理;行政记录情况不明的,依据承诺办理。

五、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

生育服务证实现电子化,生成统一的带二维码和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电子印章的电子证照。可自行登录重庆政务服务网“渝快办”网上下载保存和打印,或者到登记机构查询打印。

六、具体政策解释、咨询投诉详询户籍地乡镇(街道)卫健办(科),或拨打电话:023-55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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