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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云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移交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6.贯彻落实烈士及退役军人市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等政策,承担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的报批审核工作,审核报批县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工作,承办县内我国烈士和外国在云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承担总结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等工作。

7.落实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8.承担云阳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云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设办公室、权益维护科、安置科、优抚科4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云阳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和云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云阳县光荣院、云阳县拥军爱民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210.9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46.89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5564.06万元,收入总计较上年数增加3580.34万元,比2019年增长136.1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助资金343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6210.95万元,当年支出5873.75万元,结转结余337.20万元,支出总计较上年增长136.12%,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6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0.83万元,增加134.45%,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助资金。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7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6.55万元,增加250.21%,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助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73.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23.83万元,占99.15%,比上年增加257.31%,主要原因是新增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助支出、调整当年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及补缴准备期职业年金;卫生健康支出16.21万元,占0.28%,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5.6万元,占0.2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支出18.11万元,占0.31%,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疗养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17万元,较上年增加125.4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编制增加及公务员职级晋升和事业人员薪级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4.16万元,较上年减少61.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开办费和财政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1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8.11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18.11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1万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市级补助资金年初结转结余支出增加18.1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4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0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局在我县设立渝东北工作交流点,周边区县到我局业务交流增多,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9万元,下降51.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5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周边区县到我县进行业务交流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5万元,增长1750%,主要原因是2019年是本单位开办之年,业务交流较少,公务接待费用少,2020年市局在我县设立渝东北工作交流点,周边区县到我局业务交流增多,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2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9.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76万元,下降49.05%,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开办费和财政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7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万元(涉密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执行率高、服务对象满意。

(二)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决算公开要求,选取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专项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公开。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全面落实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活和医疗保障待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万元(涉密项目),执行数为***万元(涉密项目)。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补助发放人数***人(涉密项目),完成率达100%;二是补助标准按政策规定执行每人每月***元(涉密项目);三是补助发放完成率达100%;四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对补助政策满意度情况达100%,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5336881。

附件1:重庆市云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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