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阳县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23〕24 号)与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云阳县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云阳商务发〔2023〕16号)要求,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审定,拟支持云阳县展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示范商圈(商业街)商业设施建设项目补助2000万元、重庆绿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培育示范商圈(商业街)商业设施建设项目补助780万元、云阳县民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应急保供设施建设项目补助160万元、云阳县尚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夜间经济示范区补助50万元、重庆江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夜间经济示范区补助50万元、重庆喜兴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夜间经济示范区补助50万元、重庆逸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云阳分公司夜间经济示范区补助50万元、重庆光宇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夜间经济示范区补助50万元、云阳县展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商贸服务业主体项目贷款贴息补助2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如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县商务委。
云阳县商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3日
(县商务委联系人:汤小平5512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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