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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阳县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阳府办发〔2019〕5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云阳县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23日           

云阳县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三年行动

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消费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2的通知》(渝商务发〔2018〕62)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扩规模、提档次、调结构,保障全县消费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启动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三年行动计划。

一、现状及发展思路

201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我县实施商贸主体三年“倍增计划”,每年发展重点商贸企业100家以上。目前,全县重点商贸单位已达到770家,进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的限上商贸企业241家。

2019年至2021年,全县商贸主体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接近限额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督导”的思路,查漏纳新一批、挖潜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主要建设大型专业市场,壮大批发企业主体,培育批发龙头企业;借助全域旅游发展,培育住餐限上企业;利用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升级版机会,发展新零售限上企业。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发展目标:通过3年发展,力争到本届政府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00亿元,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达到400亿元,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达到55亿元,在本届政府初基础上实现翻番。 

(二)重点商贸企业发展目标:每年新培育重点商贸企业120家。通过3年发展,新培育重点商贸企业360家,到本届政府末全县重点商贸企业达到1130家。

(三)进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目标:每年新增进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限上商贸企业35家。通过3年发展,新进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限上商贸企业105家,到本届政府末全县进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限上商贸企业力争达到320家以上。

三、具体标准

(一)重点商贸企业

1.批发企业年商品销售额达到1000—2000万元;

2.零售企业年商品销售额达到300—500万元;

3.住宿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00—200万元;

4.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00—200万元。

(二)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限上商贸企业

1.批发企业年商品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2.零售企业年商品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

3.住宿企业年营业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4.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四、补助政策

对新培育的重点商贸企业、新申报并进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的限上商贸企业按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一)对新培育的重点商贸企业,县级财政给予每户0.5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对新申报并进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的限上商贸企业,县级财政给予每户1万元一次性补助。

五、享受补助政策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

2.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发展态势较好,以企业上年度财务状况、纳税情况、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等为佐证;

3.企业信用良好,近一年内没有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二)申报材料

重点商贸企业申报材料:

1.云阳县培育重点商贸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进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限上商贸企业申报材料:

1.法人单位情况表;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3.截止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三)审批程序

1.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经乡镇(街道)审核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报送县商务委;

2.县商务委根据乡镇(街道)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重点商贸企业条件的纳入限上商贸企业培育名单,兑现一次性补助政策;

3.对达到进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标准的限上商贸企业,县商务委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县统计局复审,县统计局复核后上报重庆市统计局,待进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后,兑现一次性补助政策。

六、任务分解

根据全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目标,以及各乡镇(街道)商贸发展基础、现状及条件,将发展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云阳县培育发展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商务委、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青龙街道、双江街道、盘龙街道、人和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商务委,县商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二)严格考核。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任务纳入了县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经济工作考核内容。

(三)按时申报。各乡镇(街道)每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县商务委(联系人:黄健,联系电话:55128372)。县商务委每季度通报一次各乡镇(街道)培育发展情况。

附件:1.云阳县培育重点商贸企业申请表

      2.乡镇(街道)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表

    

附件1

云阳县培育重点商贸企业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营业务活动


成立日期


营业面积


年销售额


从业人员数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附件2

乡镇(街道)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表

乡镇(街道)

重点商贸企业

新进入国家 “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指导总目标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总目标任务数

120

120

120

105

一类乡镇

青龙街道

25

25

25

20


双江街道

30

30

30

23


盘龙街道

6

6

6

5


人和街道

4

4

4

4


江口镇

3

3

3

6


南溪镇

3

3

3

5


凤鸣镇

3

3

3

4


高阳镇

3

3

3

3


平安镇

2

2

2

2


红狮镇

2

2

2

2


故陵镇

2

2

2

2


龙角镇

2

2

2

2


沙市镇

2

2

2

2


栖霞镇

2

2

2

2


二类乡镇

二类乡镇

黄石镇

2

2

2

1


巴阳镇

1

1

1

1


渠马镇

1

1

1

1


双土镇

1

1

1

1


路阳镇

1

1

1

1


鱼泉镇

1

1

1

1


宝坪镇

1

1

1

1


农坝镇

1

1

1

1


桑坪镇

1

1

1

1


云阳镇

1

1

1

1


云安镇

1

1

1

1


双龙镇

1

1

1

1


清水土家族乡

2

2

2

2


水口镇

2

2

2

1


三类乡镇

蔈草镇

1

1

1

1


泥溪镇

1

1

1

1


养鹿镇

1

1

1

1


后叶镇

1

1

1



龙洞镇

1

1

1

1


堰坪镇

1

1

1

1


大阳镇

1

1

1



耀灵镇

1

1

1

1


洞鹿乡

1

1

1



上坝乡

1

1

1

1


新津乡

1

1

1



普安乡

1

1

1

1


石门乡

1

1

1



外郎乡

1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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