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名录》的公示
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第七、十三条要求,经核查,重庆洁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渝东北再生资源回收再加工中心项目”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临时名录条件。现予以公示,并将定期调整。
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署名联系我局。
联系人:王红,联系电话:55181558。
邮 箱:462748238@qq.com。
附 件: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名录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名录
序号 |
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 /范围 |
联系 方式 |
1 |
重庆洁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单位 |
马* |
重庆市云阳县科园路5号(云阳县工业园区人和组团) |
重庆市云阳县科园路5号(云阳县工业园区人和组团)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版)以外的电子废物 |
1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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