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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yuny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yyhbjxzsp@163.com,传真:023-55162983,电话:023-55180465,通信地址:重庆市云阳县云商大厦2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C09,邮编:404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云阳县高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高阳镇乐公村1组

云阳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广安博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云阳县高阳镇污水处理厂,隶属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开工建设,2008年投入运行,位于云阳县高阳镇乐公村1组,厂区占地约6003m2,主要服务范围为高阳镇镇区,服务面积为1.3万平方公里;实际建设规模为1500立方米/d;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工艺为“进水+粗/细格栅+调节池+细格栅/旋流沉沙池+A2/O生化组合池+二沉池+接触消毒+出水”,现出水排放标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澎溪河。

本次拟实施的高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位于现有工程征地范围内,不新增征地,提标改造工程拟采“预处理+改良型A2/O工艺+高密度沉淀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处理工艺,厂内的主要生产构筑物有格栅渠、预沉池、调节池、一级缺氧池、厌氧池、一级好氧池、二级缺氧池、二级好氧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出水渠等。处理规模由1500立方米/d提高到3000立方米/d。提标改扩建实施后厂区出水将全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建有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本次提标改造将高阳中学污水管网(正在建设)接入污水处理厂(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1568.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次提标改造不新增劳动定员,厂内劳动定员10人,厂区直接生产人员为三班制,年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连续运转。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作业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抑尘,不外排;污水处理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澎溪河水质影响小。

(2)噪声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动力设备、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严格按照《重庆市环保条例》(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及《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等文件要求,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使用高噪声设备和合理安排施工器械的使用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通过合理的施工安排和采取必要的措施,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且随施工的结束将消失。

(3)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CO、NOx,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和装卸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施工期空气污染预防措施以管理为主,加强对土石方开挖、回填及运输的管理,并采用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定期洒水,在场地进出口设置洗车站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以减少施工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在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降低到最低程度。

(4)固体废物

拟建场地在原工程建设时已做初步平整,表土已进行剥离并作为了厂区绿化覆土。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多余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清淤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①施工期土石方主要为污水深度处理构筑物基坑开挖,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渣场。

②施工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石子、混凝土块、砖头、石块、石屑、黄沙、石灰和废木料等,运往指定渣场倾倒、填埋。

③清淤废弃物:本项目施工期改扩建将对格栅渠、调节池、原生化组合池、二沉池清淤,淤泥外运至垃圾填埋场。

④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污水处理厂主要的废气为原生污水及有机污染物降解过程中散发的含有H2S、NH3等污染物的臭气。臭气主要来自厂区中格栅及调节池、生物组合池、污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

采取环保措施:

①现有污水处理工艺区、办公区采取草灌乔相结合的绿化方式,以形成绿化带吸附臭气;

②栅渣、沉砂、泥饼采取了及时清除处置措施;

拟新增的环保措施:

①加强操作管理,对附着在设备或设施的污泥增设冲洗设施。

加强对污泥脱水间的机械换风。

(2)地表水

本项目为高阳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实施后污水处理厂出水将全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并截污高阳中学的直排废水,处理后排放,流域内外排水污染物较改造前减少,对地表水环境主要为有利影响。

(3)地下水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现有工程各构建筑物及地面均采取了地下水防渗措施。为避免污水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要求及“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①源头控制措施:注重污水输送管道、污水及污泥处理构筑物的地下水防渗措施,从源头控制污染地下水的可能。

②分区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防渗区:主要为提升泵池、调节池、格栅井、反应池、淤泥暂存池等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厂区道路、鼓风机房、配电房、办公及综合楼等,地面用水泥硬化。

③建立污染监控体系: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以便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④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4)噪声

通过采取将主要产噪设备布置于池体内或室内,对基础进行减振处理,风管等采用柔性连接,风机进、出风口设置消声器,同时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厂区绿化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改扩建后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预处理间产生的栅渣和沉砂、污泥,以及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栅渣、沉砂、污泥在堆放、装车、运输过程中臭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栅渣和沉砂主要为从污水中隔离出的大的悬浮物、漂浮物或砂粒,污泥主要由有机质、氮、磷等组成,栅渣和沉砂、浓缩脱水后的污泥由环卫部门运输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油和实验室废液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固废储存、清运对环境二次污染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拟改扩建工程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有氢氧化钠、柴油、PAM、风险潜势判定为I,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为事故状态下废水及管道破裂造成的事故废水排放和风险物质泄漏风险,此类事故一旦发生应尽快找出原因,启动应急预案,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影响降至最低。在加强监控、建立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拟改扩建工程环境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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