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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yuny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yhbjxzsp@163.com,传真:55162983,电话:55180021,通讯地址:重庆市云阳县云商大厦2楼环保窗口,邮编:404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云阳县云阳镇小溪沟河道砂石开采项目

云阳县云阳镇云硐村四组

云阳县金砂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重庆光宸消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云阳县云阳镇小溪沟河道砂石开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 个河道砂石开采区和1 个砂石加工区。河道砂石开采区可开采河段为开采范围为云阳县云阳镇小溪沟河道(第六标段),即云阳县三块石至下游柑子坪河段,总长4000m。开采方式为机械旱采,控制开采总量为30万吨,年开采量为5万吨;砂石加工区位于云阳县云阳镇云硐村四组,占地面积约4710m2,主要建设1 条砂石加工线,以及成品区等配套设施和环保设施,年加工砂石5万吨。

项目投资4500   万元,环保投资47 万元,占总投资1.04%。

(1)废水

生活废水依托小峡电站现有生化池处理后作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喷淋降尘和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河道砂石开采造成局部区域水体中SS 含量增加。采砂时由下游向上游纵向分幅式开采,可减少对水体的扰动。开采时与下游河道局部形成高差,相当于天然的挡水坝,有利于采砂扰动产生的高SS 水沉降一段时间后流出开采区,降低对下游水体感观及水质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采砂的结束而停止。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河道砂石开采产生的粉尘,砂石生产过程破破碎、筛分粉尘,皮带传送过程粉尘,装卸扬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成品堆存起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时采取湿式破碎,振动筛安装喷淋装置;定期对砂堆、场地洒水降尘,成品砂采用防尘网进行遮盖。加强原料和产品的运输及装卸管理,卸料尽量减少落差;运输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以进一步减少运输中的扬尘。本项目营运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此外,项目河道开采砂石含水率较高,在采挖、运输、堆放及加工中起尘量均较小。

(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河道砂石开采挖掘机、砂石加工破碎机及振动筛、运输车辆等,其噪声值为85~95dB(A)。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场地中部,破碎机、皮带输送机、振动筛采取基础减震措施;运输车辆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禁止夜间生产。根据预测,厂界噪声昼间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统一收集至后,定期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沉渣定期进行清理,待干化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采砂区弃料直接回填于河道,收集的河滩地上少量塑料垃圾或地面杂草附着物暂存于附近垃圾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产生直接影响。

(5)生态

项目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采砂占用河道、扰动水体对河势稳定、河道行洪及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采砂避开了鱼类产卵期。开采方式为分段、由下游向上游有序开采。在距离河堤3 m 范围外的河道内按照规范作业。当采掘作业靠近区域边界线时,按规定收边坡至边界线,以保持原状土边坡。开采边界线为圆滑的曲线,可防折冲水流和凹岸冲刷,并严格按高程控制开采深度。当机械移位后,上一段作业的弃料及时回填已经完成的开采区域,平整压实,保持河道平顺。现状调查得知,开采河段及周边无鱼类“三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无重要珍稀水生生物等敏感目标,因此,项目采砂对河势稳定及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砂石开采、河道整平后,拓宽、托深了河道,规范了河床,有利于河道行洪,降低洪水对两岸生产、生活设施的威胁。

项目严格按照规定采砂作业条件、方法、范围、时段进行挖砂、运输,服务期满后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恢复迹地,项目运行对潭獐峡风景名胜区内水体感观、区域交通运输及景观影响可接受。



2

云阳县保证水电站项目

云阳县双土镇永胜村4组南溪河中游河段

云阳县云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锦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电站位于云阳县双土镇永胜村四组,离云阳新县城62.35km。电站采用南溪河中游河段径流引水式开发方式,电站装机容量为820kW(2*160kW+1*500kW),设计发电引用流量为2.49立方米/s,设计净水头43.64m,多年平均发电量为319.98万kwh,年利用小时3902h。工程属Ⅴ等小(2)型工程。保证水电站首部枢纽(取水坝)位于双土镇双土村(东经 108°57′07″ 北纬 31°08′36″);压力管道和厂区枢纽布置在距取水坝址下游3.93km双土镇永胜村下河坪台地上。通过南溪河下河坝河段左岸的引水系统进入引水明渠,引水明渠总长3524m(明渠分两段),过水流量分别为2.88、2.79立方米/s。引至压力前池,再经83.97米的管道引至厂房通过水轮发电机组发电,发电尾水经尾水渠将发电尾水引至南溪河下游。保证电站取水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72.29平方千米,主河道长15.97km,平均坡降32.63‰,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为1.828立方米/s,全年径流总量5765万立方米。借水工程双宝一级电站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 20.89平方千米,多年平均流量为0.528立方米/s,取水坝处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1665万立方米。

重力坝溢流坝段长46m,最大坝高3.90m,坝顶高程333.678m,坝顶宽4.2m,坝体上下游边坡均直立,挡水坝体采用 C20砼浇筑,坝后消力池抗冲面板采用C25砼浇筑,基础超挖部分采用C15埋石砼浇筑回填,库内无调节库容。

拟建项目总投资579.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不设员工食堂,且本项目为水力发电项目。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无相应废气产生。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项目内设置的旱厕收集后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场界四周噪声昼、夜均不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本项目发电厂北侧40米处双土镇居民点现状噪声达标。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3人,生活垃圾(按1kg/人·天计,产生390kg/a)集中收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②项目在检修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棉纱手套等,产生量约为5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棉纱手套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含油废棉纱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③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并与同行业的产污数据对比核算,浮渣的产生量约为0.5t/a

④废矿物油(HW08)

本项目运营期对设备检修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4t/a。同时,本项目运营期间会产生少量的废绝缘油(含泄漏油)、废透平油(含泄漏油)、发电机组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0.03t/a。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绝缘油(含泄漏油)、废透平油(含泄漏油)、发电机组废润滑油经收集并采取“三防措施”后定期交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3

云阳县双宝水电站项目

云阳县双土镇双土村三道河中游河段

云阳县双宝水电站

重庆锦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双宝水电站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双土镇双土村境内,距云阳县城60km,为三道河中游径流引水式电站,电站装机容量为500 kW,设计发电引用流量为1.565立方米/s,设计净水头43.64m,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80.29万kwh,年利用小时3647h。工程属Ⅴ等小(2)型工程。双宝水电站首部枢纽(取水坝)左岸位于川主庙(小地名),右岸位于二台村(小地名)044县道处;压力管道和厂区枢纽布置在距取水坝址下游3.0km双土镇双土村下河坪台地上。通过三道河下河坝河段左岸的引水系统进入引水明渠,引水明渠总长2.541km,过水流量0.5立方米/s。引至压力前池,再经395米的管道引至厂房通过水轮发电机组发电,发电尾水经尾水渠将发电尾水引至三道河下游。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0.89平方千米,主河道长7.2km,河道平均比降86.34‰;电站厂址位于坝址下游3.0km,控制流域面积34.78平方千米。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为0.58立方米/s,全年径流总量1838万立方米。

重力坝溢流坝段长19.5m,最大坝高1.8m,坝顶高程560.70m,坝顶宽1.0m,上游为垂直面,下游边坡1:0.5,为梯形断面,用M7.5浆砌条石砌筑(坝轴线与水流方向呈垂直相交状态),库内无调节库容,有压取水进引水压力钢管内。

拟建项目总投资202.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不设员工食堂,且本项目为水力发电项目。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无相应废气产生。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项目内设置的旱厕收集后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场界四周噪声昼、夜均不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本项目发电厂房东西两侧5米、南侧80米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现状噪声均达标。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3人,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d计,则产生量为3kg/d(即0.390t/a)。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②项目在检修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棉纱手套等,产生量约为5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棉纱手套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含油废棉纱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③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并与同行业的产污数据对比核算,浮渣的产生量约为0.5t/a

④废矿物油(HW08)

本项目运营期对设备检修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3t/a。同时,本项目运营期间会产生少量的废绝缘油(含泄漏油)、废透平油(含泄漏油)、发电机组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0.02t/a。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绝缘油(含泄漏油)、废透平油(含泄漏油)、发电机组废润滑油经收集并采取“三防措施”后定期交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4

云阳县新载水电站项目

云阳县双土镇新寨村南溪河上游三道河中游河段

云阳县双土镇新载电站

重庆锦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新载水电站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双土镇新寨村境内,距云阳县城65km,为三道河中游径流引水式电站,电站装机容量为445kW(125kW+320kW),设计发电引用流量为0.78立方米/s,设计净水头70m,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00.52万kwh,年利用小时2262h。工程属Ⅴ等小(2)型工程。新载水电站首部枢纽(取水坝)左岸位于桐子湾上方300米(小地名),右岸位于马槽(小地名)下方340米处(东经108°57′59.27″,北纬31°10′19.14″);压力管道和厂区枢纽布置在距取水坝址下游1.5km双土镇新寨村下河坪台地上。通过三道河下河坝河段左岸的引水系统进入引水明渠,引水明渠总长1.345km,过水流量0.8立方米/s。引至压力前池,再经200米的管道引至厂房通过水轮发电机组发电,发电尾水经尾水渠将发电尾水引至三道河下游。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7.95平方千米,主河道长5.84km,河道平均比降89.56‰;电站厂址位于坝址下游1.5km,控制流域面积20.89平方千米。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为0.49立方米/s,全年径流总量1547万立方米。

重力坝溢流坝段长20m,最大坝高3.6m,坝顶高程650.90m,坝顶宽0.8m,上游为垂直面,下游边坡1:0.5,为梯形断面,用M7.5浆砌条石砌筑(坝轴线与水流方向呈垂直相交状态),库内无调节库容,有压取水进引水压力钢管内。

拟建项目总投资195.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不设员工食堂,且本项目为水力发电项目。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无相应废气产生。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项目内设置的旱厕收集后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场界四周噪声昼、夜均不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本项目发电厂房北侧坡上200米处为新寨村现状噪声均达标。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3人,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d计,则产生量为3kg/d(即0.390t/a)。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②项目在检修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棉纱手套等,产生量约为5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棉纱手套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含油废棉纱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③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并与同行业的产污数据对比核算,浮渣的产生量约为0.5t/a

④废矿物油(HW08)

本项目运营期对设备检修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3t/a。同时,本项目运营期间会产生少量的废绝缘油(含泄漏油)、废透平油(含泄漏油)、发电机组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0.02t/a。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绝缘油(含泄漏油)、废透平油(含泄漏油)、发电机组废润滑油经收集并采取“三防措施”后定期交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5

云阳县长洪水电站项目

云阳县长洪镇青云村2组

云阳县长洪电站

重庆锦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长洪水电站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南溪镇青云村19组村境内,为石龙溪中游径流引水式电站,电站装机容量为320kW,设计发电引用流量为1.08立方米/s,设计净水头42m,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15万kwh,年利用小时3594h。工程属Ⅴ等小(2)型工程。长洪水电站首部枢纽(取水坝)左岸位于油炸沟西侧500米(小地名),右岸位于方家村东北侧400米处(东经108°46′22.70″,北纬31°7′59.18″);压力管道和厂区枢纽布置在距取水坝址下游0.99km南溪镇青云村下河坪台地上。通过石龙溪下河坝河段左岸的引水系统进入引水明渠,引水明渠总长972m,过水流量1.2立方米/s。引至压力前池,再经65米的管道引至厂房通过水轮发电机组发电,发电尾水经尾水渠将发电尾水引至石龙溪下游。坝址控制流域面积64.15平方千米,主河道长14.92km,河道平均比降29.86‰;电站厂址位于坝址下游0.99km,控制流域面积79.74平方千米。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为1.31立方米/s,全年径流总量4130万立方米。

重力坝溢流坝段长36m,最大坝高5.05m,坝顶高程240.35m,坝顶宽1.0m,上游为垂直面,下游边坡1:0.5,为梯形断面,用M7.5浆砌条石砌筑(坝轴线与水流方向呈垂直相交状态),库内无调节库容,有压取水进引水压力钢管内。

拟建项目总投资1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不设员工食堂,且本项目为水力发电项目。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无相应废气产生。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项目内设置的旱厕收集后由周边农户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场界四周噪声昼、夜均不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本项目发电厂南侧30米处长洪社区、西南侧南溪镇长洪小学现状噪声均达标。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3人,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d计,则产生量为3kg/d(即0.390t/a)。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②项目在检修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棉纱手套等,产生量约为5kg/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含油抹布和含油废棉纱手套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含油废棉纱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③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并与同行业的产污数据对比核算,浮渣的产生量约为0.5t/a

④废矿物油(HW08)

本项目运营期对设备检修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3t/a。同时,本项目运营期间会产生少量的废绝缘油(含泄漏油)、废透平油(含泄漏油)、发电机组废润滑油,产生量约为0.02t/a。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绝缘油(含泄漏油)、废透平油(含泄漏油)、发电机组废润滑油经收集并采取“三防措施”后定期交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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