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部门>县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受理和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环办2022140号),云阳县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8月26日受理和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公示期为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1日(5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期为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8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yunyang.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42686873@qq.com,传真:023-55162983,电话:023-55180465,通信地址:重庆市云阳县云商大厦2楼环保窗口,邮编:4045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拟审批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类别

受理日期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云阳县第一水厂(四方井)二期工程

云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滨江北路3308号

云云阳县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浩源弘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表

2022年8月26日

依托云阳县第一水厂原有建筑、设施设备,新增建网格絮凝斜管预沉池2座、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和配电间各一座、反冲洗废水回用水池1座、污泥浓缩池叠合泥水调节池2座、污泥平衡池1座、脱水机房1座、综合楼1座。新增自来水生产规模3.5万m3/d,建成后云阳一水厂总规模7.0万m3/d。项目总投资8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2.73%。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期燃油机械为间断施工,且主要集中在土石方工程阶段,加之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很小。通过采用先进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使用燃油机械设备;注意燃油机械设备的保养,尽量保证燃油机械设备废气达标排放;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等措施后能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施工结束后,影响将消失。

(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全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1.8m,不高于2.2m。

(2)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3)禁止在道路和行道上堆放、转运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

(4)建筑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禁止高空抛撒建筑垃圾,消除各种尘源,严禁向地表水体倾倒任何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5)施工车辆进出路线经常洒水、加强场地地面、施工道路的保洁工作;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及排水设施,加强进出场地施工车辆清洗工作,禁止车辆带泥上路行驶。

(6)由于建筑原材料和弃土等均是易扬尘物质,因此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五部门关于运输易扬尘物质车辆改密闭式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7)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洒漏。

(8)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堆料场等,除及时进行清理外,应进行绿化或恢复为耕地,种植农作物。

2、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出入场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等)、试压清管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废水及试压清管废水经配套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结束,影响也将消失。

3、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设备安装作业中施工机具产生的噪声。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向重庆市云阳县生态环境局申报,说明施工项目、场地及可能排放的噪声强度和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等。

(2)运输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车辆行经声环境敏感地段时必须限速、禁鸣,严格控制运输车辆鸣笛、超速、超载运输等。

(3)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注意机械设备的保养;安排技术好的工人进行操作,以减少噪声影响。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仅限于昼间作业,且 12:00-14:00 时段禁止进行高噪声施工,夜间严禁施工。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4、施工期固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拆除原有建筑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厂房建设产生的临时弃土等。施工期间产生的临时弃土主要用于回填,施工期间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集中堆放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化验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经云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

项目为净水厂技改工程,不会产生工艺废气,项目不设员工食堂,无食堂油烟产生。因此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临近项目的敏感点处,在叠加噪声本底值后,其声环境质量仍可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包括污泥、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全部交于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污泥交污泥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集中处置;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合理处置。由环卫统一收集处理。



告知承诺制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