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
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公〔2020〕8号),下达我县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0万元,经报县政府同意,该资金统筹用于我县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云阳镇三坪村、云安镇毛坝村、云安镇铜鼓村、江口镇火地村、龙角镇泉水村5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点、陈旧垃圾清理、新修排污沟、新修公路档土墙等。每个村资金额度详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时间
云阳县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即2020年6月—2020年10月。
三、具体要求
(一)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你单位要及时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同时,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二)严格执行质量技术标准。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为合格项目或优良工程。所用物资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三)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建成投入使用,正常发挥效益。按规定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建设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附件:云阳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
云阳县财政局
云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云环发〔2020〕44号 附件:云阳县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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