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阳县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有关部委,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云阳县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云阳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云阳县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揽,以党的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围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把好“环境准入”“十四五”规划两个关口,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澎溪河流域综合整治”“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打赢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基地创建,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95%以上,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达到二级标准;“一江九河”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澎溪河高阳渡口、汤溪河江口断面水质分别达到Ⅲ类、Ⅱ类水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城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满足功能区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环保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坚决杜绝“两高一资”污染项目在云阳落地。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现全县固定污染源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或排污信息登记全覆盖。完成全县1153.69平方千米的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二)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中央和市上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框架,立足当前县里生态环境保护现状,着眼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政策措施、制度和能力建设等短板,规划一批重点项目,出台一批政策措施,完善一批制度体系,添置一批环保装备,打造一支环保铁军,为未来五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绘好路线图,排出时间表。
(三)深入实施五大环保行动。一是碧水行动。规划实施生活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排查整治“一江四河”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一江四河”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工程,整治畜禽养殖及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确保辖区水环境安全。二是蓝天行动。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十项规定,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严控扬尘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汽修、家俱、洗染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开展机动车路检,严查高排放车辆入城行驶,加强加油站油品质量及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检查,严控交通污染,确保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三是田园行动。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一源一码管理。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调查评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提升土壤环境承载能力,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强化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辐射环境准入和安全许可制度,严肃查处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四是绿地行动。加强全县自然保护地统一监督,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移交在生态保护领域失职、渎职案件线索,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件2件。推进“绿盾”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限时销号清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完成市上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矿山复绿任务。保持湿地面积不低于16580.79公顷。五是宁静行动。强化文化娱乐、商业庆典、道路交通、广场坝坝舞等噪声集中整治;加强建筑工地环境监管,严格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核,有效降低噪声污染群众投诉比例。巩固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创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1个;加强工业企业噪声监管,督促企业整治噪声不达标污染源。
(四)加强澎溪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依托市驻点研究、中国环科院澎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题研究成果,系统规划整治思路,科学制定综合治理方案,有序推进综合治理。开工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江口、高阳、平安等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推进水口、双龙、路阳、渠马、黄石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建设;澎溪河沿线畜禽养殖场污染经治理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予以保留,对不能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企业实施关闭搬迁。实施澎溪河沿岸水土保持工程,坡度较大的农用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全覆盖。
(五)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锁定入河排污口污染源头,开展污染源监测分析,对超标污染源按“一源一策”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并指导督促问题整治。
(六)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制定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推进问题整改,持续抓好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未办结件和上级交办未完成问题整改。
(七)强化宣传教育,启动示范创建。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十进活动和生态文明网络知识竞赛;通过官方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力度;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庆祝活动,与教育部门、乡镇(街道)、企业等联手,丰富活动载体,开展系列环保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努力提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组织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规划》,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申报创建市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
(八)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总结及档案整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要求,编制云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四个”报告;做好污染源普查立卷归档,配合上级部门验收、评比、表彰等活动。
(九)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一是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组建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划转相关职责,明确机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及执法装备,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执法保障。二是强化污染源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严格环境执法,对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强化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地环境执法检查。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全覆盖乡镇以上饮用水源地和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依法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四是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监管执法。加强辖区新、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指导,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五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查处群众信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环境信访投诉查处率100%,回访满意度99%以上。
(十)扎实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按照全市环境监测方案,制定并实施《云阳县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做好全县地表水、环境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以及其他生态环境监测和重点专项监测工作。密切配合第三方公司做好国控、市控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和采测工作,及时反馈采测结果,为全县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决策提供坚强的数据支撑。
(十一)加强环境应急风险防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县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完成环境应急能力区县级一级达标建设;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加强舆论引导,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准确公布信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防止因企业违法排污或其他突发事件引发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十二)持续提升生态环保队伍能力。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支撑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并提升相应的监测、执法、应急等支撑力量,逐步补足、补齐监测设备、应急装备等能力短板。加强专业化、复合型、高层次、应用型生态环保队伍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完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升生态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抄报:云阳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云阳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印发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