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汤某与李某相识并恋爱。恋爱期间,汤某先后给了李某现金10万余元,并赠予了李某很多金银首饰。2021年8月19日,汤某因怀疑李某与其他男性交往,便进入李某家中,将李某的衣物、电器毁损,并扬言要伤害李某,李某遂报警至双江派出所。双江派出所将该纠纷移交双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双江派出所调解室(以下简称驻所调解室)进行调解。
在调解中,驻所调解室调解员首先对双方进行了心理疏导,平复了双方的情绪,然后给汤某与李某讲解了有关法律知识,使双方明白了自身的权益。经过驻所调解室调解员的细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是李某当场退还给汤某现金11万元,二是李某退还金项链、钻戒、金手镯各一个给汤某,三是双方从今以后解除恋爱关系,之后互不打扰。至此,这起情感纠纷得到及时化解,防止了恶性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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