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高阳镇政府领导带领镇园区办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来到高阳镇工业园区某塑料公司,联合调解了一起劳动纠纷。

伍某是某塑料公司的生产车间工人,今年6月被聘用,但公司未与伍某签订劳动合同。6月27日,伍某在车间操作时,因螺丝松动导致设备盖飞出划伤了伍某的臀部,经住院治疗13天出院。公司垫付了绝大部分医药费。伍某回厂后要求支付工资及给予后续的补偿,公司认为伍某提出的补偿金额过高,双方发生纠纷,于是伍某寻求镇政府帮助。调解团队了解双方争议点后,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给双方讲清了劳动报酬及工伤补偿方面的规定,同时结合企业及伍某自身的实际情况,促成双方最终达成补偿协议。公司与伍某当场签订协议书,公司履行支付,一起劳动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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