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阳县市场监管现代化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云阳县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2025年)
2022年7月
目 录
第四章 保障措施...........................37
一、加强党的领导.........................37
三、加强人才培育.........................38
四、强化督查考核.........................38
云阳县市场监管现代化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全面建设“五地一支撑”现代化云阳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2〕5号)、《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办发〔2021〕132 号)、《重庆市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办发〔2021〕117 号)和《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云阳府发〔2021〕10号),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市场监管体制历史性重塑,由分段、分领域监管转向统一、综合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方式、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我县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在构建市场监管体系上迈出扎实步伐。“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全面推行,注册登记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开办企业压缩至3小时,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从原来的45天缩减至20天。市场主体培育五年倍增计划圆满收官,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8.12万户,年均增长13.70%,企业1.52万户,年均增长11.68%。常住人口万人拥有市场主体达到874户,万人拥有企业达到163户。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创造保护运用能力持续增强。全县注册商标达到7778件,万户市场主体拥有商标957件。累计马德里注册商标7件、驰名商标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件。安全环境稳中向好,市场环境持续改善,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取得新成效,消费维权能力显著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市场监管作用充分彰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把握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认识历史规律、增强历史自觉、掌握历史主动,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市场监管奋进动力。要求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带来的新变革,拓展全球视野,增强创新动能,加快推动市场监管理念、方式、手段、能力战略性转变。要求把握党中央实现共同富裕、市委关于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的新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关于“五地一支撑”的总体目标、“六个显著提升”的具体目标、“十个提能升级”的路径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市场监管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把握着力发挥云阳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节点作用”的新使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守住安全底线,防范市场运行风险,全力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把握破除市场监管短板弱项的新课题,突出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着力补短板、锻长板、挖潜力、增优势,在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力服务“五地一支撑”现代化云阳建设。
——政治引领、担当作为。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担当市场监管新使命,在新征程上实现新作为。
——服务发展、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民心、尊重民情、关注民意、致力民生,着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和保障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消费环境。
——法治思维、公平公正。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统筹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坚持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包容审慎、防范风险,健全公平竞争治理规则,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
——系统观念、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的观念来为监管开路,用创新的思维来为发展破题,用改革创新的方法来破解全县市场监管开局阶段的各种观念桎梏、体制障碍和瓶颈制约。全面强化改革创新思维,凡是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理念、思路、做法,坚决改革,凡是不符合现代化市场体系要求的体制、机制、模式,坚决创新,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数字赋能、智慧监管。促进数字技术与市场监管深度融合,以数字化变革推动市场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手段深刻变革,推动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干扰市场主体最小化。
——尽职履责、严守底线。科学谋划和推动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预见性;坚持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相结合,保持方向不变、路线不偏、力度不减。严守安全底线,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严守职责底线,坚决扛起改革责任,忠实履行监管使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守廉政底线,时刻保持自重、自醒、自警、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在廉洁自律上守住底线、筑牢防线、不越红线。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县体系,形成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
到2026年,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全面形成。高效大市场活力增强,投资创业进一步便捷;有序大市场巩固提升,公平、透明、可预期市场环境进一步形成;统一大市场不断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进一步统一;安全大市场稳中向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质量强县建设加快推进,以质量为支撑的大市场竞争格局进一步形成;综合监管制度机制更趋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型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
——营商环境迈上一流。市场准入、准营、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地方保护、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全面加强。商品和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
——市场活力竞相迸发。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质量进一步提升、生命周期延长,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充满活力,市场运行效率不断提高,重点领域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市场主体年增幅持续保持渝东北前列。
——质量强县创新突破。质量变革深入人心,质量提升机制全面优化,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初步建立,质量基础设施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发展壮大,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
——安全形势稳固向好。“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系统性风险有效防范,“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坚决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底线。
——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更加科学有效,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形成。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专栏1 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主要规划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5年 |
2026年 |
指标属性 |
|
一、市场环境 | |||
1 |
市场主体总量(万户) |
13 |
14 |
约束性 |
2 |
万人拥有企业数量(户) |
380 |
420 |
预期性 |
3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10 |
10 |
预期性 |
4 |
万户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量(件) |
2100 |
2100 |
预期性 |
5 |
一般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 |
5 |
≥5 |
预期性 |
6 |
企业年报率(%) |
93 |
≥93 |
预期性 |
|
二、质量提升 | |||
7 |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94 |
94 |
预期性 |
8 |
知名品牌数量(个) |
20 |
>20 |
预期性 |
9 |
新发布地方标准(项) |
2 |
2 |
预期性 |
10 |
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
4 |
4 |
预期性 |
11 |
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
8 |
9 |
预期性 |
12 |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个) |
1 |
1 |
预期性 |
|
三、市场安全 | |||
13 |
食品和农产品抽检量(批次/千人) |
≥4.5 |
≥4.5 |
预期性 |
14 |
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8 |
>98 |
预期性 |
15 |
食品安全满意度(分) |
≥85 |
≥85 |
预期性 |
16 |
药品抽检合格率(%) |
>98 |
>98 |
预期性 |
17 |
医疗器械抽检合格率(%) |
>95 |
>95 |
预期性 |
18 |
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 |
0 |
0 |
约束性 |
19 |
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 |
>99 |
>99 |
约束性 |
|
四、科技支撑 | |||
20 |
智慧监管应用场景(个) |
4 |
4 |
预期性 |
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中共云阳县委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进市场准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开展“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实行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拓展“一网通办”,优化开办企业电子发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效率,延伸社保缴费账户关联及自动扣缴功能。同步推进企业开立银行账户、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全程网办、企业年报“多报合一”便利化改革。落实成渝地区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准入机制。获得外资企业登记权限。深化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完善市场准营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建立完善“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项目投资、证明事项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诺即准营”。实施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分支机构许可信息变更便利化改革,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店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
完善市场退出制度。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建立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完善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推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批量吊销及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实行歇业登记制度,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完善市场主体主动注销和强制退出的公告、异议等制度,健全市场主体退出责任人信用记录机制和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批模式。
全力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测机制。鼓励全域全员创办市场主体,优化与市场主体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税收、用能、信贷、社保等政策,精准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降本措施,开展阶梯式全生命周期培育行动,分层分类支持引导“个转企”“微升小”“小升规”,确保市场主体增量培优。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第三方评估机制,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引导连锁经营、大型零售等企业降低商业平台中小企业经营成本。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服务等行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提升党组织覆盖面和组织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专栏2 “十四五”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
——总量目标。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3万户以上。 ——结构目标。到2025年,一二三产业市场主体占比由“十三五末”的15:7:78调整为15:20:65。着力提高企业占比,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企业占比由“十三五”末的2:79:19调整为2:71:27。 ——规模目标。到2025年,企业总量:达到3.5万户以上,其中工业企业7000户以上、农业企业7000户以上、商贸企业7000户以上、文旅企业5500户以上、建筑业及现代服务业企业8500户以上。“四上”企业:1500户以上,其中,规模工业企业突破500户、限上商贸企业达到600户、资质建筑房地产业达到150户、规上服务业企业达到200户、规上文旅企业超过50户、规上物流企业10户。龙头企业: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的企业实现零突破,收入10亿元的企业超过10户;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5户,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3户;年销售额10亿元的连锁商贸企业2户、5亿元的批发和零售龙头企业3户;甲级施工总承包企业5户以上。 ——质量目标。到2025年,市级科技型企业1000户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80户以上,上市企业3户以上。持续正常经营10年以上的企业达5000户以上,5年以上的企业达14000户以上。 |
加强网络监管。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推进依法管网,引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相关责任,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行为。强化技术支撑,健全网络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库,强化网络市场交易监测,推进“以网管网”,强化网络交易市场治理能力。持续开展“网剑”行动,以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民生商品为重点,加强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恶意诋毁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行为,打造无传销村(社区)和网络平台,严防传销进校园。推进跨地域、跨部门和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之间的监管协同,发挥消费者对网络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机制。
加强合同监管。全面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持续开展线上重点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合同帮农工作。加强合同行政指导,创新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工作,引导重点行业经营者建立健全格式条款公示制度。
加强广告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媒介、重点地区,大力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广告业服务能力提升和公益广告振兴行动。
加强计量监管。加大对有主办者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加油(气)机、出租汽车计价器、医疗计量设备、水电气民用“三表”、眼镜配制场所、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计量的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医用计量设备检定服务。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监管。加大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强制购物、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有效遏制房屋交易、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市场乱象。整治规范交通运输、邮政快递等行业经营秩序。加强医疗和健康服务市场监管。规范理财、保险、支付、网贷等领域营销行为。建立价格监测、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推进要素领域价格反垄断,维护要素市场价格秩序。强化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纠正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把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作为实施竞争政策的重要任务,完善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建立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协调机制,推动产业政策从选择性向功能性、普惠化转型。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效应分析,对政策制定机关开展的公平竞争审查成效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并发现问题,推动制度不断完善。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和独立审查机制,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竞争政策环境评价,提升竞争政策知晓度、透明度。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持续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的政策规定。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破除政府采购等领域的隐性政策壁垒,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推动区域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防止通过目录清单、资质认定、标准、备案等手段对本地和外地企业、产品、服务实施差别对待。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贯彻执行《反垄断法》,严厉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强信息安全、数字经济、科技创新、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司法。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规范政企合作等行为。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烟草、邮政等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加强网络市场、分享经济以及高技术领域市场监管,制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和限制竞争、阻碍创新行为。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垄断行为的监管,促进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市、县有关意见精神,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建设,着力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监管责任体系、产品追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加强产地环境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监管,全面推行使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粮食收储质量,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持续推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强化餐饮安全监管,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特殊食品安全、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农村食品加工场所、农村家宴服务经营活动等的重点监管。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联合整治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实施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加强风险监测,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范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及管理。 ——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持续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 ——实施乳制品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乳制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销售。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学校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和学校食品安全智慧管理。 ——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开展综合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三无”、假冒、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大众餐饮服务,持续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性。餐饮单位风险等级评定覆盖率达到100%。 ——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欺诈和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推进“中国好粮油”“重庆好粮油”行动,加强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监管。 ——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强进口食品源头监管和进口商责任落实,严格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走私。 ——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示范食品商超”10家,“示范餐饮店”10家,“示范食品经营店”40家,规范化管理农贸市场1家。餐饮单位风险等级评定覆盖率达到100%。在营餐饮单位重庆阳光食品APP餐饮入驻率达到90%,已入驻单位使用率达到95%。外卖行业一店一码和食品封签达到85%。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60%。小作坊登记建档率达到100%。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 |
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深化食品抽检制度改革,强化风险监测、抽检、监管执法的快速反应和快速通报。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健全食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制度,实行食品领域内部举报人制度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开展粮食节约行动,依法查处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深化万开云药品监管区域联动合作监管。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大数据应用,推进零售药店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强化药品、疫苗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血液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以及纳入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药品的监管力度。严格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加强婴幼儿用药安全监管。强化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严格化妆品经营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实施特种设备领域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纠责任。深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电梯等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持续推动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隐患整治。推进气瓶追溯体系建设。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改革流动作业特种设备异地办理使用登记。扎实开展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建立区域智慧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改革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推广电梯按需维保、“互联网+维保”。
强化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以“风险监测、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失信惩戒”互为支撑的现代质量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产品质量抽查计划,优化网络商品抽检机制。完善区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制度、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监督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自主排查和主动报告责任。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儿童和学生用品、防疫用品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监管力度。加强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质量监管。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
完善防范化解风险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监管制度,实施风险联动防控。构建重要产品、重点领域风险评估体系。强化风险信息采集,加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分析和评估,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加强风险隐患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统筹完善市场监管应急响应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定期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和培训。
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围绕产业发展和民生消费,制定实施重点领域质量提升措施,优化质量供给体系,持续扩大优质消费品、中高端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万里长江·云阳制造”影响力和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推动供需协调匹配。持续开展质量强县、质量强园、质量强镇、质量强企活动,培育发展质量竞争型企业。拓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广泛开展质量服务、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发明等创新活动,加快破除质量提升瓶颈,着力打通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堵点,化解影响重点产品可靠性的质量痛点,解决民生消费领域存在的质量难点,助推现代产业体系提能升级。
完善质量促进政策。用好质量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机制,建立质量增信融资体系。设立“县长质量奖”,投入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完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分级、质量评价、质量统计分析、质量披露等制度,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和首席技师制度。
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支持“链主”企业将相关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员、全要素、全过程质量管理。
突出质量品牌打造。开展优质品牌创建行动,促进制造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培育集聚一批高端品牌、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发展壮大首店经济,保护和传承老字号,培育“百年老店”。加强品牌商誉保护,推进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保护。加强品牌认证,完善品牌价值评估,开展品牌宣传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强化标准示范引领。加强标准升级迭代和国际标准转化应用,建设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持续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鼓励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实施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推动实施一批市级、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加强合格评定。实施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鼓励小微企业运用第三方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实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认证“稳中有增”。落实生活性服务业认证认可制度,开展健康、教育、体育、金融、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支持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推进仪器设备、试验环境、标准物质等要素资源的扩能升级和社会共享共用。落实在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中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设便捷通道,免于CCC免办证书审核环节,实现“白名单企业”自我承诺、自主填报、自动获证。
——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在线化、数字化、智能化质量基础设施网络,为云阳企业提供便利的质量基础设施服务。 ——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开展服务质量信息采集、跟踪、分析和处理,对不同行业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分析和抽查评价。 ——打造质量品牌。开展优质品牌创建行动,推动“天生云阳”区域品牌向制造业扩容,促进制造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培育集聚一批高端品牌,保护和传承老字号,培育“百年老店”。推进全域全季旅游和文旅融合发展,创建优质景区。加强品牌商誉保护,推进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保护。 ——强化质量管理,促进质量提升。设立“县长质量奖”,指导5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指导5家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QC小组)。指导10家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动建设1家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打造成市级重点实验室,助力产业优化升级。 ——建设高质量标准体系。立足本县产业发展推动制定地方标准2个、团体标准2个。围绕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农业等方面,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新增国家级1个、市级2个。 |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托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以“精准监管+专项执法”为抓手,不断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大商标侵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联动机制,推动知名品牌纳入川渝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建立和完善纠纷案件快速调处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构建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健全司法保护体制和行政保护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和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推动出台知识产权激励扶持政策,激发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动力。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综合利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引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等专业机构,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
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能。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探索建立万开云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促进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在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等方面挖掘竞争优势,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全面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实施制造业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商标品牌和专利培育计划、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程、专利标准化工程,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强化对专利代理机构监管,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及囤积、无资质代理、挂证等违法行为。
专栏5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县建设
——发展任务。新增一般商标20000件以上,发明专利9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2件以上。万人拥有发明专利达到10件,万户市场主体拥有商标达到2100件。地理标志拥有量8件,马德里商标累计申请量20件。 ——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引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等专业机构2家,建立商标品牌指导站1个。 ——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推动专利产业化,打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2个、转移转化科技成果500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市级科技型企业70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达500万元。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以上,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0家以上。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持续改善。严厉查处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部署开展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行政执法行动。成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市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2个,各类专利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专利纠纷结案率达95%以上。 |
促进新型消费规范发展。加强直播带货、社区团购、共享式消费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监管,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显失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的监管力度。
加强放心消费创建。完善放心消费创建标准,创建一批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景区)、示范商场(商场、超市、4S店)、示范经营户(网店),搭建行业、企业与消费者沟通平台。建立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支持线下实体店自主承诺无理由退货。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和赔偿先付制度。支持企业开展消费体验评价并公开评价结果。
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倡导理性消费,引导绿色、智能、品质化消费,带动消费升级。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实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聚焦消费投诉高发行业领域,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
加强打假治劣长效机制建设。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全渠道、城乡全区域、进出口全链条、生产消费全环节治理格局。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政府监管、经营者自律、行业规范、消费者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格局。健全消费维权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动响应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健全消费维权规则。完善投诉处理、公示等工作规则,完善“诉转案”规范。完善和落实消费品召回、产品“三包”等制度。对民生密切相关、群众投诉举报多、社会关注度高的消费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加强消费维权系统治理。
健全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专业组织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健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支持消费者组织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优化行政调解制度,培育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
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和公开。建立重大信息公告和违法违规记录公示制度。加强消费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对相关失信人实施惩戒措施。以平台型企业为重点,推动建立实施消费后评价制度。全面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拓展线上线下公示渠道,提高公示综合效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鼓励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电商平台、旅游景区等主动向社会公示被投诉数量、投诉解决率等信息,督促和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加强对被集中投诉行业、经营者监管,开展行政指导或约谈。加强产品协同追溯管理,推动大型连锁超市、团体消费单位等采购可追溯产品。
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清理纠正在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或没有法律依据的差异性规定。推动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统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打破行政区划对要素流动的不合理限制,推动要素市场一体化,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共享与互认机制。建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打击传销、重大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案件线索互联互通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共享广告监测数据,联合曝光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推动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修复结果同步互认。深化区域质量合作,交流互鉴最佳质量管理实践,完善政府质量奖、首席质量官互认和质量管理专家共享机制。强化网络交易违法信息共享。建立重点产品联动抽查机制,加强油品质量联合监督。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共享消费投诉举报数据、消费维权信息。持续落实万开云同城化便捷服务事项。
完善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机制,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一体化服务体系。推进市场主体数据共享运用,共同编制发布市场主体数据分析报告。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推动更多行业实现“一证准营”。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共同健全涉企监管机制,完善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快速协调保护机制,共建知识产权运营大市场,共享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共同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共同参与川渝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深化万开云三地市场准入、知识产权、公平竞争审查、计量、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检验检测、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专项合作,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动川渝市场监管融合发展,推进“一区两群”市场监管协同发展。
加强综合监管执法。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部门内部执法流程,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加大执法协同力度,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案卷标准化、记录方式科学化、监督管理便利化。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专业化执法,开展“执法+专家”、说理式执法,深入开展以案释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树立公正公平的执法权威。落实“处罚到人”、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巨额罚款制度和终身禁入机制。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权力清单制度,推进事权规范化、法制化。
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案件移送的执法监督,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深化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两罚衔接平台应用,完善与公检法司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强化法治保障。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新出台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以监管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为重点对象加强普法宣传。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理顺监管边界。加强外部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平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协调联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社会共治,着力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
完善工作机制。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所有行政检查原则上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作用,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检查,提高联合抽查事项比例。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实施科学抽查。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在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等方面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健全以问题为导向的抽检监测机制,强化监督抽检结果归集、评价、技术性风险分析。规范监督抽查后处理流程,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强化结果运用。完善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互认互用机制,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依法查处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投诉举报、风险监测、转办交办、媒体报道、检验检测等发现问题的核查处置。
加强信用归集公示。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整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信用评价等涉企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归集到公示系统、信用平台,统一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形成权威、统一、可查询、全覆盖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强化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推广应用“山城有信”企业信用码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施清单管理,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和企业信息归集公示。推进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税务等年报“多报合一”改革。
加强信用激励约束。依法认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强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动态管理,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实行全覆盖重点检查。推行守信联合激励,依法依规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对失信市场主体在行业准入、任职资格等方面予以限制。健全失信惩戒响应和反馈机制,依法推进失信惩戒措施向相关责任人延伸。完善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行政约谈、信用修复等机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自我纠错、重塑信用。
加强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互认。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将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纳入其信用记录。建立信用信息核查应用机制,加快推动信用信息嵌入市场监管各项业务领域。严格执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和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
规范新产业新业态监管。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探索实施“观察期”“触发式”“沙盒”监管等新型监管手段。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严格规范重点监管程序,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措施,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依法查处新经济触犯安全、质量底线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背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
完善阶梯式监管措施。针对不同违法倾向、违法阶段和违法程度,创新和丰富普法宣传、合规指南、行政指导、行业公约、公开承诺、约谈、警告、检查执法等监管手段,实现规范市场行为、降低执法成本、形成执法震慑的综合效果。建立完善针对市场违法苗头性问题的提醒告诫制度,对主观恶意较大、屡罚不止、屡禁不止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着力布局市场监管事项全覆盖、过程全记录、数据可共享、结果可追溯、安全有保障的智慧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推动数据大融合、业务大协同、应用大集成。加强信息归集分析应用,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网络交易监管、企业信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产品信息化追溯、特种设备监管等共享协作信息化水平,形成大数据监控、风险预警、线索核查、调查处置的全链条监管闭环。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执法,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推动监管执法结果共享互认,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干扰市场主体最小化。
专栏6 实施智慧市场监管1+4应用场景建设
——建设1个综合调度平台。打造智慧市场监管综合调度平台,设置综合调度实体大厅,基于数字孪生理念打造与物理世界虚拟映射、同步运行的综合调度平台,实现全景展现、指挥调度和决策优化。将平台触角延伸至基层所,实现监管任务精准推送、监管过程规范高效、监管结果运用靶向施策和处理过程实时展现。 ——建设4个智慧市场监管系统。围绕强化依法监管、开门监管、智慧监管,不断完善智慧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智慧药品安全监管系统功能,扩宽监管覆盖面。逐步推进智慧市场主体数据电子地图系统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在农贸市场、超市等新领域开展智慧监管。 智慧电子地图市场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信息整合技术,打造一张全县市场主体数据电子地图,通过实施可视化“经济户口”管理,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执法、行政指导和公共服务。探索通过对全县市场主体数据电子地图标注,实现对全县市场主体数据的实时统计、分析、预警和可视化管理等功能。 智慧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运用视频云+物联网技术,持续扩大PC、手机APP和各类移动终端设备实时观看监控场所的范围,实现全过程远程视频监管,打造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持续推进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网络厨房”建设,到2025年,大型及以上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中用餐配送单位、托育机构食堂实现全覆盖;积极推动外卖餐饮、火锅店、中型餐饮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覆盖率达到80%。 智慧电梯应急处置中心。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设渝东北区域电梯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电梯“全面监管、实时监控、数据分析、事故追溯”。首期为县内在用直梯安装智慧监管系统,后期逐渐覆盖渝东北片区。 “两品一械”智慧监管系统。深入开展以风险分析评估为重点的大数据分析应用,提高辅助决策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监管工作深度融合,提升药品智慧监管水平。在12个市场监管所设置后台终端,建立健全网络监管巡查机制,实现“视频监控、数据查询、电子处方、远程审方、含麻登记、效期药品管理、过期药品预警、监管巡查”等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到2025年,零售药店智慧监管在全市率先实现全覆盖,为解决人民群众就近问诊、购药提供安全保障。 |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督促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主动接受监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合法经营。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等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强化企业内控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依法加强对市场主体不履行法定责任行为的处罚。推进企业投保责任保险,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推动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和协调市场监管工作机制,调度重大事项,研究和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监管制度、规则和标准。坚持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加强乡镇(街道)基层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优化基层市场监管所机构设置和管理。
加强部门协同监管。有效发挥市场监管领域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推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法依职责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进一步厘清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监管职责边界,健全会商协调、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等机制。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行刑衔接机制。
落实属事监管责任。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完善监管执法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制度,明确履职标准和评判界线。强化对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监管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建立监管执法廉洁从业制度。
提升行业自治水平。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奖惩机制,引导合法生产经营。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措施。支持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开展或者参与公益诉讼、专业调解等工作。
用好社会监督工具。建立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加强对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扰乱市场秩序的“打假”行为的认定和处罚,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完善社会参与监管机制,通过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等方式,为行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消费者等共同参与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创造条件。发挥社会监督员、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新闻媒体有序开展舆论监督。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把发展规划作为一项“管长远、打基础”的大事来抓,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注重工作协调,把关键任务指标纳入本地区重大项目和重大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改革,运用创新思维、个性举措,创造性落实好规划任务。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拉单推进规划实施。
持续优化市场监管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培养跨领域跨业务门类高水平市场监管复合型人才。加强基层骨干“一专多能”建设,推进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坚持下放监管权限和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同步推进,保障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完善人才协同培养机制,扩宽急需紧缺人才供给渠道。加强基层市场监管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持续加强乡镇(街道)食药安办人员和村(社区)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
将规划关键指标和核心内容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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