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第3期)

家庭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1.适当减少外出购物,不要囤积过多食品。建议疫情期间,根据家庭实际人数,每次购买2-3天的果蔬,适量增加易于存储的瓜果和根茎类果蔬、冷冻肉类及速冻食品。根据食物的不同存储方法及时冷藏或冷冻,冰箱内食物及时食用,不可过久存放,以免食物变质,影响身体健康。

2.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用流动的水、肥皂、洗手液等洗手,除常规的饭前便后洗手外,外出进家门后,接触活禽、家禽后,或生食和熟食后也要及时洗手。

3.肉、禽、蛋类食物要煮熟烧透,尽量不要生食海产品。提倡当餐烹饪当餐食用,隔顿饭菜及时放置冰箱,再次食用必须彻底加热。

4.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疫情期间,不提倡食用凉拌菜、散装冷荤熟食。加工和盛放食品原料的容器和用具要和熟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5.减少堂食不聚餐,尽量居家烹饪就餐。外出就餐切记佩戴口罩,减少在外停留时间,回来食用时先洗手再就餐。

6.陌生食材不食用,谨防中毒伤身体。不吃、不采、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野果、野味和野生菌;豆类食品如四季

豆、扁豆、豌豆一定焖熟煮透。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