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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食药安办〔2022〕1号

云阳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场监管局:

为切实做好2022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分级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县2022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2022年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附件1)、《2022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附件2)确定的监管等级、检查时限和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按照总局领导“没发现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来衡量检查结果,充分利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坚持“谁检查、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闭环”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检查重点

按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5)对食品生产许可主体进行现场检查,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8)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在对标对表、逐项检查的同时,重点检查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及不安全食品召回等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落实等情况,切实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员,有人员调整的,及时将监管人员名单报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进行动态调整,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

(二)强化监管,注重检查实效。充分利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各监管人员要严格对照两个《要点表》对食品生产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小于8项(含8项)一般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基本符合,书面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收到报告后,监管人员要及时组织复查,并将整改和复查情况在整改时限内上传监管服务平台,避免系统飘红示警。发现大于8项一般项或1项(含)以上重点项存在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不符合。对于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而未执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待相关风险排除、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依程序督促整改到位,及时开展整改复查验收,不留死角,杜绝“潜规则”,确保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落到实处,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三)加强研判,服务领导决策。各单位要分季度对日常监督检查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并分别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5日前将每季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包括《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通知书》(附件4)、《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5)、《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附件6)、《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问题项现场检查原始记录表》(附件7)、《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8)、整改报告等完整的“闭环”监管材料)的复印件报送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相关记录需经检查对象签字盖章,其中附件6、7、8均可在智慧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打印,现场录入后打印盖章的,可不报送附件5的内容。我办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并对各乡镇、街道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研判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四)严格纪律,加强年度考核。我办将随机对部分食品生产主体检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比分析各辖区日常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包括季度检查情况总结,季度检查记录复印件的提交情况,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即时录入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格监管标准,公开公平执法,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

附件:1.《2022年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

    2.《2022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

    3.《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4.《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通知书》

    5.《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

           6.《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

      7.《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问题项现场检查原始记录表》

    8.《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表》

云阳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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