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市监发〔2021〕35号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渝市监发〔2021〕18号《重庆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要求,县局制定了《云阳县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
2021年云阳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
一、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供技术支撑。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安全问题,排查隐患,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
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聚焦高风险食品品种、项目和区域开展抽检,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及时核查处置。对不合格企业产品实施跟踪抽检。
(二)坚持检管结合
针对监管和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常规抽检和专项抽检,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沟通,解决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监督抽检结果公开,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坚持广泛覆盖
对市场销售的全部34大类食品品种,对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开展抽检监测。重点抽检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的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品种,校园幼儿园周边、大型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网络和进口食品。
三、工作任务
2021年我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任务共1394批次,其中国抽任务75批次,包括地产食品54批次、食用农产品21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919批次,柔性任务400批次。
2021年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县级食品抽检任务另行下达。
(一)国抽任务
1.抽检单位。抽样单位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检机构为重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检数据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准确进行报送,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分类A为“抽检监测(转移地方)”,报送分类B为“2021年总局抽检计划”。
2.抽检对象。主要为本县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县内大型批发市场。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县内型批发市场的抽检,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抽检,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抽检品种及项目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蜂产品等28大类。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等项目。抽检品种及具体任务数量见附件2、附件3。
3.抽检区域。抽样地点覆盖县辖区内乡镇街道。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
4.抽检频次。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每月全县国抽任务8组。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可结合具体情况开展专项抽检。
(二)市抽任务
1.食用农产品专项
(1)抽检单位。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样单位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检机构为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报送分类A为“市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报送分类B为“2021年XX(区县)农产品抽检计划”。
(2)抽检对象。抽检重点为大宗消费食用农产品和常见食用农产品,各单位抽检的具体品种原则上不得重复。各所刚性食用农产品具体抽检品种及对应的检验项目见附件4,检验方法参照2021年国家抽检实施细则。
(3)抽检区域。抽样地点覆盖县内乡镇街道。加大对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临时集贸市场、生鲜超市等经营单位和区域的抽检力度。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食品,可在餐饮环节抽取。
(4)抽检频次。原则上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全县每月抽检任务100组。各监管所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每月总任务10%的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1批次,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
2.柔性任务
(1)抽检单位。为各市场监管所。检验机构为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数据均应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区县柔性任务报送分类A为“抽检监测(省级转移)”,报送分类B为“2021年重庆柔性抽检计划”。
(2)抽检对象。柔性任务由各市场监管所自行安排使用。柔性任务主要用于小作坊、国抽未覆盖的食品生产企业、执法办案、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举报投诉等方面,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后跟踪检验和生产环节刚性任务未能覆盖部分也可纳入柔性计划。
(3)专项任务(县级食品监督抽检)
为切实提高抽检的靶向性,根据归集分析历年不合格食品抽检监测数据,结合监管实际工作需求,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糕点、白酒、水产制品、蜂制品、大米、火锅底料(含火锅用油脂)、汤料、外卖用一次性餐具、保健食品、水发产品、蔬菜制品等专项抽检。专项抽检紧盯风险程度较高指标、风险隐患突出的环节和场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抽样单位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尽快组织力量根据本计划认真细化抽检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抽样任务,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检验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规范抽检工作
各抽样单位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要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联系协调被抽检单位等方面给予必要帮助;对发现企业停产的要说明原因并作书面记录,长期停产的要进行生产条件的复核确认;及时核对抽检样品信息和异议情况。
(三)依法核查处置
各抽样单位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根据市局相关规定,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渝市监发〔2020〕44号),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到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对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对涉嫌违法需立案查处的,及时移交执法办案机构查处。
(四)加强经费管理
抽样过程中,单批次样品费用低于200(包含200)元,或同一被抽样单位同一时间多批次抽样样品费用总额低于300(包含300)元的,由抽样单位支付后凭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抽样购置费用告知书及发票,按财务相关规定到县局财务科报账;超过300元需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抽样购置费用告知书,由被抽样单位开具发票并按相关程序到县局财务科报销。请各抽样单位做好抽样样品资金使用和管理,不得挤占和挪用,做好应付尽付。
(五)县局将加强对各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全过程的督促指导,对均衡抽样、核查处置、数据报送、不合格率、后处置进度进行通报,并纳入食品抽检考核。重点考核各所抽样均衡性、不合格率(不低于全市2020年平均水平2.5%)、和核查处置及时率。
(六)样品送检
国抽样品由企业风险科组织统一送检,市抽样品由各所送检。
县局企业风险科联系人:刘荀,电话:55336781
附件:1.云阳县2021年各责任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数据汇总表
2.2021年食品生产获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国抽)
3.云阳县2021年农产品抽样任务分配表1(国抽)
4.云阳县2021年农产品抽样任务分配表(市抽刚性)
5.2021年云阳食品生产获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计划(市抽柔性)
6.2021年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抽检计划(市抽柔性)
7.云阳县2021年抽样单编号规则
8.2021年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项目表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