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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大雁路399号,电话:023-55150099

二、执法权限
    
云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三)承担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许可、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和棉花、茧丝、毛绒纤维、麻类纤维、絮用纤维及制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相关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七)承担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广告违法、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八)承担网络交易违法、合同欺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无照生产经营、相关无证生产经营和登记注册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九)按照县市场监管局的统一安排,牵头或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十)指导监督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履行县市场监管局授权的辖区市场监管和协助执法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流程图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五、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关:云阳县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受理法院:云阳县人民法院


云阳县市场监督局

20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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