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关于评选表彰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454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综合评审,确定云阳县药品采购服务中心、董文海同志为拟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县人力社保局或县医保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55129685;地址:云阳县望江大道919号。
联系单位:云阳县医疗保障局,023-55128852;地址:云阳县青龙路198号。
附件: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附件
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云阳县药品采购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县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政策落地、服务保障等职能。
简要事迹:云阳县药品采购服务中心聚焦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核心工作,创新推行“三三”工作法,实现监管提质、培训提效、服务提档,切实打通集采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让改革红利直接惠及群众。中心健全通报约谈、专班督导、激励考核“三制”监管体系,依托大数据平台紧盯集采关键环节,建立跨部门监管合力,将集采完成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严格落实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充分调动各方执行积极性。针对传统培训痛点,推动培训模式从“大锅饭”向“开小灶”、“填鸭式”向“研讨式”、“键对键”向“面对面”转变,开展精准化、互动式培训,全覆盖走访摸排政策执行堵点,确保政策落地无偏差。同时明确“指导员、联络员、解答员”三员定位,划片配备专属业务专员,建立政企医常态化沟通机制,破解基层配送难题,全天候受理解决集采全流程咨询问题。
自2019年以来,全县集采药品采购金额达5.18亿元、平均降幅51%,医用耗材采购金额1.54亿元、平均降幅70%,累计为群众节约就医费用8.99亿元。2025年集采药品金额占比提升至36.97%,网采率达100%,群众常用药负担显著降低,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用药支出降幅超90%。相关工作经验先后被《中国医疗保障年鉴》《中国医疗保险》收录刊发,典型案例获人民日报报道,集采结余留用考核位列全市第五、12个县第一,多次在全市医保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得到国家医保局调研肯定。
二、医疗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董文海,男,1988年1月生,中共党员,中级统计师,现任云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信息科)副科长。
简要事迹:面对基层医保监管人工审核效率低、风险预警滞后等痛点,董文海同志以“大数据+AI”为核心驱动力,自主研发住院病人出区费用复核系统,构建全流程数字化监管闭环。他将医保支付规则、药品目录限制等政策深度融入系统,建立覆盖430项违规场景的校验规则库,在患者出院结算环节自动对诊疗、药品、耗材等费用进行全维度扫描,异常信息即时推送多科室联动整改,实现医保费用精准管控与廉政风险智能预警。截至2025年10月,该系统累计校验关键指标超8.8万条,审查诊疗人次5.5万,审核效率较传统模式提升300%;精准识别不合理收费项目17.8万条,整改率达98%,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违规现象减少85%,累计减少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32%。该创新成果已在全县41家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应用,使用率达93.18%,为医保监管与清廉医院建设融合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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