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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笔钱提高啦,惠及云阳5万余人!
日期:2022-09-16 字体:【

    近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对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管理站供养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进行调标。

     新的标准于2022年9月1日开始执行,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按相关原规定执行。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36元提高到717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15元提高到581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27元提高到932元;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477元提高到1582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277元提高到1382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225元提高到1382元;县救助管理站供养流浪乞讨人员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36元提高到717元。

   此次调标将惠及全县46620名低保对象、8377名特困供养人员、80名孤儿、31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他们送去关爱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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