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云阳民函〔2025〕105号
云阳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五次会议051号提案的复函
伍修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募捐的建议》(第05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募捐作为一种新兴的募捐方式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互联网募捐活动具有参与度高、传播速度快、募捐效率高等优势,已经成为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募捐渠道。
一、主要成绩
2018年以来,我县积极开展互联网募捐活动,利用腾讯公益平台“99公益日”“善满山城·乡村振兴”专场活动、支付宝公益平台、字节跳动公益平台等载体,上线适合本县实际的网络募集公益项目,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全县师生、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的共同努力,七年来,全县共募集资金4943.10万元,其中公众筹款4185.59万元,获得腾讯项目配捐716.37万元,支付宝公益平台配捐41.14万元,按照项目执行要求,全部用于对困难群体的资助。其中资助困难群体5762人次,资助边缘易致贫户、脱贫监测户、未脱贫户共1134户;为28所敬老院改造基础设施,为100余所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惠民公益项目让80余万群众受益,彰显了善潮涌动的爱心力量。
今年的网上募捐活动,我县将启用以下项目:《助力乡村之照亮乡村路》《用爱铺设成长之路》《困境家庭援助》《铺设金黄致富路》《困境老人康养援助》《扶老助残·感恩有你》《为失能老人添福增寿》,项目涉及乡村振兴、支教助学、大病救助、产业帮扶、爱老助残等方面,可全面覆盖帮扶本县各类困难群众。
二、问题与不足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募捐已经成为当前公益募捐的渠道之一,且呈现上升趋势。但由于现实中存在的一些网络诈捐骗捐现象,影响了慈善公信力,降低了群众参与网络募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是目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相对滞后,与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规宣传不到位,公众对参与慈善的热情不高,慈善氛围不足。
二是“慈善募捐”和“个人求助”概念模糊。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早已对慈善募捐和个人求助等网络募捐行为进行了区分。然而,公众对于慈善募捐和个人求助的概念模糊不清,一旦以讹传讹,极易形成舆情热点,引起民愤,影响公众对网络募捐的信任程度。比如说,当前发布在微信朋友圈里的“水滴筹”等求助信息,他们更大程度上属于个人求助行为,一旦发生诈捐骗捐,将在一定程度上冲击慈善募捐事业。
三、下步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网上募捐活动是倡导微公益、全民慈善的重要载体,要以“中华慈善日”“重庆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创新宣传途径和形式,线上线下广泛发动,做到宣传动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借助各类媒体,通过形象化、场景化形式,广泛深入传播,让活动深入人心,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参与爱心捐赠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及时宣传为慈善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典型事例和人物,倡导互帮互济、无私奉献的社会风尚,营造人人关心、个个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将网上募捐活动与全县“爱心捐”活动紧密结合。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属驻云单位和有固定收入的在职职工,无固定收入的社区居民、在校学生倡导爱心捐赠。
此复函已经彭盾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真诚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帮助和支持!
云阳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13668499001,联系人:邹佳君)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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