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云民函〔2022〕142号
云阳县民政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1号建议的复函
杨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双江街道稻场社区建制调整的建议》(第1号)收悉。经实地考察,对照分设社区条件,现答复如下:
一、建制调整工作要把握基本原则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17号)要求,建制调整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村级建制进行设立、撤销或范围调整,主要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和管理服务需要。村级建制应保持总体稳定,原则上不进行大规模撤并调整。对村级建制进行必要调整的,应坚持因地制宜,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有利于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的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有利于传承历史文化和保留乡村风貌;应坚持民主决策,切实尊重群众意愿,广纳群言,充分协商,妥善回应各方利益关切;应坚持依法依规,树立法治理念,依法有序开展村级建制调整。村级建制调整应与行政村内村庄撤并区分开来。
城镇化进程中,村(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已被依法全部征收的,应当撤销村(组)建制。
二、村级建制调整工作审批程序
渝委办发〔2021〕17号文件规定:村级建制调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村民会议同意,报区县政府批准。
具体操作程序是:乡镇(街道)制定工作方案—征得本集体
经济组织成员2/3以上同意—县民政局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县民政局征求市民政局意见—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县政府批复—报市民政局备案。
三、建议办理进展情况
2022年5月6日已完成稻场社区分设的资料初步收集;5月9日县政局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面对面进行了沟通初步同意了调整方案,5月25日县民政局召集了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信访办等相关单位的协商会议,针对涉及的职责讨论决定建制调方案、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目前我们正在待双江街道处理好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事项后,以县政府的名义给市民政局去稻场社区分设的函。整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此复函已经唐宗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阳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7日
(联系电话:55160628,联系人:李娟)
抄送:县政府督查办,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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