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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民政局 云阳县财政局 关于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28 字体:【


云民发2020106



云阳县民政局 云阳县政局

关于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


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阳县委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的意见》(云阳委发200923号)、《关于分解落实老龄学会涉老工作调研报告有关任务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347号)文件精神,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全市高龄津贴办理机构不统问题的整改通知》《云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移交高龄津贴办理工作的函》云卫健函202018220208月起我县高龄老人营养补发放工作由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调整为县民政局。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未领取养老保险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除外)且年满90-99(包含90)的高龄老人。

2.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00岁以上(包含100)的高龄老

  二、补助标准

1.本县户籍90-99老人申报90-99岁高龄补贴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老人营养补70

2.本县户籍100及以上老人申报百岁老人高龄补贴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老人营养补300元。每年春节对健在的百岁老人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开展慰问活动

  三、发放办法

  享受对象年满90岁、10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享受对象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2020高龄老人营养补发放方式不变,自20211月起实行按月打卡发放。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流程

1.本人申请。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书面申请(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本人农村商业银行账号复印件)

2.乡镇街道)初审。乡街道)对其资格、证件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通过“个人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打卡发放。

(二)办理时限

各乡街道)接到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资料进行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审核(同时报送电子档),县民政局根据审核情况统一在每月20日前做出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是贯彻落实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的具体体现。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专人做好高龄津贴的受理工作,确保无缝对接,不能因工作机制调整影响到高龄老人营养补的按时发放。

(二)严格资金管理高龄老人营养补原则上按月打卡发放严禁补贴资金截留和挪作他用,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定期不定期开展绩效目标检查。

(三)做好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于每月10日前将新增死亡减少、继续享受情况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享受人员名单(附件2馈给乡镇(街道)打卡发放。同时,要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附件:1.云阳县九十岁至九十九岁高龄老人营养补贴申请审批表

2.云阳县百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营养补贴申请审批表

3.云阳县九十岁至九十九岁高龄老人营养补贴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发放花名册

4.云阳县百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营养补贴高龄老人营养补贴发放花名册


云阳县民政局云阳县财政局

20201028


联系人:杨杰荣;联系电话:55161035;电子邮箱408179978@qq.com










附件1


云阳县九十岁至九十九岁高龄老人营养补贴申请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委托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与申请人关系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保证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已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村(社区)公示,异议。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审查,同意该对象享受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月享受  元;自 年 月起开始发放。


县民政局(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年 月 日

注:本申请审批表一式贰份,报民政局审定,待审批后,乡镇(街道)、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附件2


云阳县百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营养补贴申请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委托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与申请人关系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保证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 月 日

已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村(社区)公示,异议。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审查,同意该对象享受高龄老人营养补贴,月享受  元;自 年 月起开始发放。


县民政局(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年 月 日

注:本申请审批表一式贰份,报民政局审定,待审批后,乡镇(街道)、民政局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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