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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0-19 字体:【


云民发〔2022115



云阳县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确保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有序推进,现就进一步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思想认识

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是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实施专项救助的前提和基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重要举措,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力抓手。(街道)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人排查,主动发现,及时纳入,正确掌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基本原则、认定条件、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做好低保边缘家庭的调查核实、资格审上报备案、动态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落到实处

二、夯实责任,持续开展认定

(一)明确条件(街道)是本辖区内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主体,要按照《云阳县民政局关于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1112)文件要求,严把程序标准、对象条件,做好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核定家庭收入客观,纳入符合相关规定,认定程序规范有效,对超出范围的家庭坚决不予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不漏一户一人。

(二)强化摸排。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需长期持续开展,各(街道)要加强动态监测和管理,及时更新数据,主动查找发现,在日常摸排中重点排查以下“五类人群”,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程序纳入低保边缘家庭对象范围:

1. 低保“分户保”中,在保障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的重病或重残人员之后的其余人员;

2.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没有纳入低保、特困等救助范围的人员;

3. 近年来退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人员;

4. 年来相关部门对其家庭实施了教育、医疗、住房、应急等专项救助的人员;

5. 通过自主申请、信访、数据交换等方式发现符合低保边缘家庭的人员。

(三)强化宣传。(街道)要强化对各村(社区)全覆盖政策宣传,低保边缘家庭的人员、收入、财产的核定与脱贫监测对象“三类人员”不同,不能以偏概全,同时要指导各村(社区)主动排查,强化入户研判,消除顾虑,将政策落实好,切实为困难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搞好结合,常态救助帮扶

(一)抓好监测对象与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结合。低收入人口包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支出型困难人口等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各(街道)要结合每月开展的研判纳入监测对象范围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月审核认定一批低保边缘家庭,凡是因收入不足纳入监测对象的,符合条件的要全部审核确认为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

(二)抓好低保边缘家庭的常态救助帮扶工作。乡镇街道加强辖区内低保边缘家庭基本生活状况的动态监测,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或因突发事件暂时性影响基本生活的,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条件的,应及时协助申办相关社会救助;符合住房、医疗、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有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确保低保边缘家庭数据在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有关要求

(一)及时认定。2021年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开展以来,由于少数乡镇(街道)认识有偏差,导致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推进缓慢。各乡镇(街道)要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在202210月底前要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边缘家庭范围,以后每月发现的对象按程序及时纳入,做到“应认尽认”

(二)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要按照《重庆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的相关工作。乡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申请的受理、审核、确认、报备、管理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街道)开展低保边缘家庭的走访发现、调查核实、张榜公示等工作

(三)主动发现。各乡镇(街道)要照《云阳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的通知》(云民发〔2021106号)要求,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深入扎实开展低保边缘家庭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边缘家庭,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

(四)严格考核。市、县已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纳入社会救助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民政局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每发现一例“应认未认”的人员在社会救助年度目标考核中作扣分处理,直到扣完为止。


云阳县民政局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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