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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民文〔2024〕2号                                                                                                                  签发人:吴 剑

云阳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3年,云阳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市民政局关于强化民政行业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印发《2023年全县民政法治工作要点》(云阳民发〔2023〕31号),以深化民政执法改革为切入点,以强化依法行政为关键点,以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为着力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建设保障能力,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制度,印发了《2023年度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民政政策宣传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普法活动,累计发放法规政策宣传手册4000余份、宣传挂历1000余张,解答群众政策咨询500余人次,落实普法宣传责任。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局领导、机关党支部书记上党课8次,举办“职工大讲堂”6期、“党课开讲了”3期,开展集中理论学习25场,形成调研文章7篇,收集意见建议31条,收集解决各类问题13个,形成工作措施27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讲话精神以及各级会议精神,推动党建引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三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主动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在年初民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法治民政建设工程目标措施,细化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积极落实惠企纾困举措,发放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1.75万元,发放敬老院运行补助经费102.5万元。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年有74个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和降低收费,全县行业协会商会主动为会员企业减免收费共计104.29万元,通过推动本行业企业为其他市场主体让利减轻企业负担2370.56万元,通过为行业争取帮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1655.54万元,惠及2324家企业,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联合法律顾问积极为养老机构、困难老年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定《2023年云阳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实施方案》《激励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安排社会组织孵化资金20万元,对开展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发放奖励补助0.8万元,累计培训500余人次,累计孵化培育20余家社会组织,上报典型案例3篇。出台《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云阳民发〔2023〕35号),组织全县 78家行业协会商会严格对照16项违规收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进行联合检查,并邀请专业会计对社会组织财务规范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现乱收费现象。强化监督管理,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严格审查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确保会员入退会自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为全县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指导服务,结合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25家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并将抽查审计结果进行了通报,对73家社会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发现问题7个,已及时全面整改,启动33家僵尸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程序。

二是纵深推进民政“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要求,推进落实民政业务系统与市政府“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融合及数据归集,实现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应接尽接。对标市民政局及时调整“网上办、掌上办”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积极推动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综办”深度融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承接落实市县各级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民政方面行政许可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广民政领域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三是不断加强行业监管。完善养老行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提请县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再次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共同实施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能落地的综合监管。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10次,聘请第三方专业消防维保机构对66家养老机构进行消防隐患安全检查792次,发现并整改隐患共计228条。

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加强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审批事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网络化管理,强化了民政服务“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全渝通办”及信用体系建设。行政审批窗口不断优化“一窗综办”“跨区域通办”,强化开展网上申请、数据归集和“好差评”评价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94件,其中许可94件,不予许可0件。成为全市“重庆救助通”首批推广应用试点县,并在民政部组织的推广应用座谈会上交流发言。线上依托“重庆救助通”,通过指纹、人脸识别、在线签署核查授权书、身份证明扫描录入等方式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在线完成“社会救助申请”“签署核对授权书”“查询救助情况”“待遇资格认证”“救助公示”“政策宣传”“救助证明”等事项,基本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截至目前,线上申请18940人、办结低保等救助事项5024人、待遇资格认证276585人、授权核查25424人。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管理工作。坚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2次,重点围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等方面进行清理,废止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3件。规范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流程规范相关材料并进行统一存档。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向上报备工作。2023年,我局共制定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均按时报备审查,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和规范报备。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通过专业机构对《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云阳府发〔2010〕90 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1〕79 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殡葬事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阳府发〔2012〕78 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阳县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云阳府发〔2015〕4 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云阳府发〔2015〕21 号)《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5〕173 号)共6件文件进行了后评估,评估认定废止2件,继续施行4件。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持续深化法律顾问审查制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按章办事、规范操作。2023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共56份,参与商讨重大涉法事项2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切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明确职责边界,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民政行政执法职责划分规定》,根据社会组织、慈善事业、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志愿服务、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界线管理、福利彩票等领域民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县民政领域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权限进行合理划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云阳县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云阳县民政局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云阳县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利用2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实时记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做到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建立执法案卷管理制度,事后对执法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是强化执法培训,加强队伍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实行责任追究,全面提高民政工作依法行政的水平。截至2023年12月底,县民政局共有执法人员29人,占单位在编干部总数的53%。组织2023年新任执法人员和已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在网上完成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2023年按照全国统一更换执法证件的要求,按时在重庆市执法监督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完成证件更换的申报。参加市级组织的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结合养老机构、安全消防等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4次,利用职工大会、工作例会等平台,共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次,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执法水平。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行政处罚。坚持把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作为整治突出问题和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在社会组织执法方面,建立社会组织红黑名单和异常名录,借助“双随机、一公开”与年度检查等手段,主动发现活动异常的社会组织;通过督导换届、责令更换负责人等方式,督促内部管理混乱的社会组织完成整改,坚持引导注销登记与撤销登记并重,清除了46个僵尸社会组织;在养老机构监管方面,围绕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和执行、疫情防控等重点内容共开展200余次督导检查,实现了对全县养老机构及其消防、燃气及建筑等行业安全监管全覆盖,针对排查核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推动立即整改,实现事故“零发生”目标,有力确保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的生命安全。在殡葬执法方面,联合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部门,开展文明治丧联合执法,累计劝阻城区违规治丧行为72起,结合春节、清明节、七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联合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道等单位,共同开展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政策宣传和工作检查,对全县各殡葬用品店、超市等经营户进行检查处理,加大对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检查执法力度,殡葬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效,逐步推进文明祭祀新风。2023年,开展各类执法检查358次,累计进行行政处罚7次(含线索移送),线索移交和处罚强度同比提高。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出国(境)监督管理制度、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相关制度要求。常态坚持谈心谈话等制度,规范落实“十必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定完善《云阳县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局系统制度25项,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岗位廉政风险12条,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个人事项报告。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突出养老、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为公开重点,同时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将本区域内殡葬、养老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进行梳理更新。全面清理惠民资金发放情况,在网站上及时公开高龄补贴、救助补贴及相关政策等内容。2023年,主动发布各类信息368条。

三是落实村(居)务公开指导。通过抽查督导、现场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把村(居)务公开规范到位,把村(居)务公开规定纳入村(社区)专职干部(工作者)培训的重要内容。印发《云阳县2023年村务公开目录》,按规定及时调整公布村(居)务公开目录,村(居)务公开次数达到4次及以上的村(居)比例达到100%。

(六)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将婚姻家庭纠纷纳入网格排查,积极对接妇联、团委、工会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及时将婚姻家庭纠纷我县网格排查工作,2023年以来累计发动网格员排查化解我县婚恋家庭纠纷952起。全面落实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辅导室阵地建设和工作推进,受理婚姻家庭纠纷2621起,成功调处1234起,解答咨询6400余人次。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制发行动方案,动态排查掌握襄渝铁路、涉盲残群体活跃信访人员4人,按照“三见三定”要求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目标以及化解时限,强化重点人员跟踪管理,实现全国两会等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四个不发生”和“五个零”。切实抓好信访件办理。累计办理市民政局、县信访联席办交办的各类信访事项19个,其中社会救助领域16个、养老服务领域1个、社会事务领域2个,所有事项均通过全国民政信访信息系统登记和重庆市智能信访工作平台办理完成,办理事项均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措施,在期限内办理完成。

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建设专门科室负责法制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云阳县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尽心尽力,勇于担当。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县民政工作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

(二)带头法治学习。2023年,局党组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重庆市慈善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组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社区”宣讲分队并担任队长,带领队员深入42个乡镇(街道)与社区干部群众面对面开展宣讲100场次,受众达5000余人。

(三)严守工作纪律。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制度建设。亲自修订《云阳县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有关制度要求,切实尊重司法权威,维护法治统一,严守法治建设底线。

(四)依法认真履职。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发挥民生保障兜底作用,在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养老服务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社会救助工作稳中有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截至2023年12月,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43932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3.25%,高于全市平均0.97个百分点。全面推广运用“重庆救助通”,截至2023年12月,通过“重庆救助通”申请低保等救助事项15541人次,办结4542人、正在办理中的2536人,申请未纳入的8817人,待遇资格认证247142人次、授权核查20573人次。二是社区治理水平切实提升。印发《云阳县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云阳基治联〔2023〕5号),将执行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情况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将执行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纳入区县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工作联席会议议事日程,我县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标准的442个,达标率92.2%。三是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发放养老服务补贴1059.72万元;发放高龄津贴224.594万元;投入资金270万元为135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为全县符合条件的70家养老机构办理综合责任保险。县老年养护院实现主体封顶,累计完成投资10500万元;县第二老年养护院完成滑坡治理、基桩90根和场坪工程的70%,累计完成投资960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032万元,建成社区居家养老骨干网络一期工程柏杨湾养老服务中心,累计完成投资100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3万元启动凤鸣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完成投资50万元,建设14个社区老年食堂,日均服务人次1500余人次以上。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强化部门联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强化部门协调,争取工作支持,落实联合执法协调机制,提高执法成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政策法律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等执法专业技能,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二)强化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化。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增强法治理念。完善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依法参与我局行政事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率。落实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群众关切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制度化。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早、抓小强化监督问责。

(三)强化普法宣传,推进法治素养提升化。认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多种展现形式、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序时开展宪法、民法典、民政政策等知识宣讲进机关、进社区等活动,大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展板、上门政策宣讲、不定期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做好对法律政策的宣讲和解读工作,增强全民学法、懂法、用法能力。

                       云阳县民政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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