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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民文〔2021〕37号                                                            签发人:唐宗林

云阳县民政局2021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照《中共云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云委法〔2021〕1号)的工作任务,认真开展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经过全面自查,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开展宪法集中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治建设工作。民政局党组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和坚定捍卫者。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学习等形式,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慈善法》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宪法及民政相关法规宣传,向参与活动居民赠送全市民政政策解读宣传挂历和宣传手册,并现场为居民讲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民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基层政权社区治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民政法规政策。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

1.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对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宣传引导、应急值守提出明确要求。

2.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疫情排查、小区封闭管理,依法维护出行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生产秩序。及时对73家养老机构全部实施封闭管理,暂时关闭34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3.民政服务场所严防“聚集感染”。一是丧事简办、严办。加强宣传教育,提倡丧事从简,大幅压缩治丧人员和时间,取消遗体告别和集中祭奠,迅速火化,建立异常报告制度。二是流浪乞讨减少滞留。加大城区街面巡查力度,加强救助管理站内部防控。三是婚姻登记严控数量。采取电话预约的方式分批分段受理婚姻登记服务避免增加感染风险。四是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所有涉及社会组织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可通过“渝快办”在线申报办理。

4.社区排查防“社区感染”。一是建立社区网格防控体系,分片包干网格防控责任,保障防控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强化联防联控。充分发挥“一约三会”等自治载体作用,切断传染源。实行“三封”管理,通过引导减少群体性用餐聚集。三是扎实做好边界乡镇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坚守保留与毗邻省接壤的乡、村道临时检疫点。

5.救助帮扶重“时效”。通过防控宣传、上门排查、救助帮扶和台账建立做到“应救尽救”。及时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

(三)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

1.指导村(社区)依法依规全面高质量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一是压实县级指导组、部门指导督导责任,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二是严把“资格审查、目标导向、选举程序”三个关口;三是充分发挥宣传、指导、规范培训作用。478个(社区)成功足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主任478名、副主任65名、委员1817名,村(居)民代表18713人、小组长4652人、监督委员会成员1464人,380个村民委员会登记率80.3%、参选率80.8%,98个居民委员会登记率84.6%、参选率82.2%,一次性成功率100%、直选率100%,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37.3%,主任比例8.2%,高中文化66.7%,专科及以上文化32.5%,“一肩挑”96.03%。同时组织产生了村(居)民下属委员会,健全完善了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

2.夯实社区服务基础。一是开展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党组织引领,部门联动,多点发力,把村(社区)建设成安全、智慧、绿色、美丽、和谐、幸福的温馨家园,让社区成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港湾,让百姓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目前正在3个社区、2个村开展试点工作。二是继续开展村(社区)服务阵地达标工作,力争2021年每100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的村(社区)达以70%以上。三是加强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3.深化居民自治。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印发《云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村(居)务公开目录〉的通知》(云民发〔2021〕73号),及时准确调整公布村(居)务公开目录。二是规范建立村规民约监督执行长效机制,按照《云阳县民政局关于在各村设立村规民约执行机构的通知》(云民发〔2020〕111号)要求,开展督查工作,对执行不到位的要求立即整改。三是全县478个村(社区)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开公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软法”作用。四是加强社区居委会下设委员会指导工作,对照《云阳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社区居委会下设委员会职责的通知》(云民发〔2020〕107号)要求,对社区居委会下设委员会规范履职进行指导。

4.乡镇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一是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减负增效,严格执行《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云阳府办发〔2019〕65号)要求,并开展执行情况暗访和督查,在落实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方面,我局转发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0〕27号),并要求各村(社区)遵照执行。二是在加强社区建设试点的乡镇(街道),总结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

5.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按照《关于印发〈云阳县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委组〔2019〕18号)要求,本次换届选举配备城市社区工作者460人,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城市社区工作者数量达16人以上,建设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历水平较高、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社区工作队伍。

(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加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一是通力合作建机制,已建立县民政、组织、宣传、政法、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每季度研究一次工作,同时在云阳县泥溪镇试点建设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二是印发了《云阳县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云民发〔2021〕92号),建立社会工作长效经费投入机制。

2.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开发社工岗位,力争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民政事业单位数与本地区全部民政事业单位数之比达到80%及以上。

3.认真贯彻《志愿服务条例》。一是积极培育志愿服务组织、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的志愿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60%及以上。二是开展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志愿服务组织数达14个,每十万人口标识志愿服务组织数达1.04个。三是选派责任心强、了解志愿服务、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担任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员,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新发布志愿服务项目120个,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记录志愿服务,时长较2020年增长20%以上。

(五)结合“我为企业减负”行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

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通过工作群及时发布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向社会组织广泛宣传收费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同时,配合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全县32家协会商会对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梳理,包括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对于违法违规收费,督促其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杜绝违规收费现象。

2.加强“首环节”监管,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标准。在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登记、换届选举等环节,严格审查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求协会必须在章程中明确“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不得利用相关部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协会必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会员名册,做到有据可查;协会收取会费,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会费管理办法,并要求会费标准设定一般不能超过四个档次;协会收取服务性收费,必须实行双方自愿的原则,并签署服务协议。此外,要求协会合理设置协会会费标准,要求会费标准较高的降低会费标准。新成立和换届的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均控制在合理水平。

3.强化日常监管。综合运用社会组织年度报告、随机抽查、等级评估、信用管理、行政处罚等手段,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列入年度检查、抽查重点,强化监管,防止其向企业重复收费、多头收费。联合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对全县收费的行业协会进行全覆盖的实地检查。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并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记入其诚信档案和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个人信用记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加大违规收费查处力度,对违规收费、强制收费、偏高收费以及违规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等问题,加强执法宣传和曝光,保持收费监管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同时,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员企业会费,今年以来,有7家行业协会商会未收取会费,重庆市云阳县商贤企业商会、云阳县商业联合会、云阳县总商会等3家行业协会商会通过降低会费标准、减免收费等措施减免会费37万元,惠及200余个企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机关干部重视不够,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还不强;二是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行为不够规范的情况。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增强主体责任,强化创新意识。以主人翁精神履行职责,发扬务实干事创业精神,切实加强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一方面以严厉手段督促其规范运营,另一方面又要大力培育公益类社会组织,积极引导他们共同参与社会治理。

(二)坚持党建引领不动摇,强化基层社区治理的领导力量。

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以党建引领推进“三治融合”。规范基层民主选举程序,全面落实村(居)委会成员资格联审机制,稳步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制度,建立城乡基层群众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加大村(居)务监督力度。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加大监督力度。

(二)拓展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积极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不断完善协商内容,明确协商事项清单,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促进协商活动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开展。推动基层群众自治有效形式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将“三事分流”有效融入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丰富民主协商载体,不断提升民主协商水平。配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等工作,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三)稳妥推进建制调整,理顺基层治理基本单元。按照中央和市上反复强调“要遵从村(居)民意愿,不得强行撤并”要求,在结合村(社区)实际情况、控制适度规模、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搞好建制调整工作。

(四)持续加强阵地建设,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撑。在小区开发中,不折不扣执行开发商无偿提供“每100户村(居)民拥有3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建委、民政等部门监督,确保到位。同时以村(居)民需求为导向,去行政化,减少办事窗口和干部办公室,把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成“易进入、可参与、能共享”的温馨和谐家园。到2025年,实现新建区域配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700平方米;已建区域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90%。

(五)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以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社会工作者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积极改善并提高社区服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构建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建立健全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突出人才培养,持续提升社区服务人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等,推动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

四、建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推动的重点工作

(一)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质量。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倒逼行政执法能力提高。

(二)坚持法治引领,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德治、法治、自治目标同向,加大基层治理力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证明事项等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云阳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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