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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教育委员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历教育的学校筹设审批办事指南
日期:2021-10-11 字体:【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历教育的学校筹设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一、事项名称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历教育的学校筹设审批

二、受理机构

云阳县教委

三、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五、申请材料目录

1. 举办者的资格证明

2. 捐赠协议及证明文件

3. 办学场地资质材料

4. 捐赠协议

5. 申报报告

六、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审查→送达

七、办公时间和地点

窗口地址: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云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紫荆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南150米)二楼C19窗口

窗口电话:

023-55138169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

601路、612路、613路公交车到达

八、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依据文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九、是否收费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3-55138387023-55138169

十一、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电话:023-55138373023-55160067

十二、办事指南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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