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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关于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管理者培训等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1-12-07 字体:【





云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文

云继教〔20216




云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关于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管理者培训等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院(云师)、职教中心、特教学校、幼儿园片区督导站,委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云阳县2021年教师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教人〔202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管理者培训等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日程

培训时间

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

各单位集中

培训指标

集中培训地点

123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管理者培训

各校、教委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

1

紫金小学报告厅

1235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者培训

各校、教委直属事业单位提升工程培训团队成员

1

紫金小学报告厅

12710

初中思政教师培训

初中思政教师

1-2

教师进修学院(党校)205

1214日~17

初中英语教师培训

初中英语教师

1-2

教师进修学院(党校)205

二、报名方式

各校领导审批确定集中培训对象后,由继教员在“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信息管理系统”(http://teacher.cqjsfz.cn/home)中申报,集中培训当天9:00到指定地点学习;线上培训者不用申报,届时直接在钉钉空中课堂观看学习。

三、培训方式

均采取“线上+线下+考试”的混合式培训。各单位按指标安排相关教师到现场集中培训,其余相关人员在钉钉“空中课堂”同步参加线上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线上考试。

四、组织管理

1.组织参训。《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渝教师发〔20171号)文件规定,所有专技人员五年培训周期内,应累计修满不少于120学分的培训课程,其中参加县级及以上集中研修不少于20学分。2022年是本周期结束之年,县继教中心办公室已分别通报各校学分合格情况,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相关教师参加培训,以免影响教师继续教育验审。

2.考核评价。教师进修学院加强培训管理,对全程参加学习且考试(考核)合格的参培教师登记培训学分。

3.疫情防控。学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疫工作,自备口罩等物品,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以备查验。

五、食宿安排

鉴于教师进修学院目前不具备食宿条件,培训期间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联系人:卢兆明 张桂梅 杨欣

联系电话:85861010


云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20211125


云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                                           202111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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