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无障碍 适老化 繁体版 智能机器人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部门>县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教师管理>教师行为规范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寻找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9-10 字体:【



渝文明办〔202114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二届“寻找最美教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积极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教师活动,选树一批优秀教师典型,宣传教书育人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切实增强工作荣誉感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活动时间

20219上旬12下旬

  1. 组织机构

  1. 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1. 承办单位

课堂内外杂志社

  1. 类别设置

  1. 最美教师”100名。高校(高职)10名,中学(中职)30小学50名,幼儿园10名。

  2. 最美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100名。校内教师辅导员70名,校外辅导员30名。

  3. 最美校长”50名。中学(中职)10小学20名,幼儿园园长10,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负责人10

  1. 推荐条件

(一)最美教师

1.政治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5以上(含5年);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事迹突出。师德高尚,工作成绩显著,深受师生和家长的欢迎和好评在本系统、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力,能够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曾获区县有关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或区级及以上媒体曾对其先进事迹过重点宣传报道。

4.其他条件。已获重庆市“最美教师”荣誉者不再重复推荐

(二)最美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

1. 校内教师辅导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育人成效显著。坚守农村教育教学一线,乐于奉献,从事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内辅导工作3年以上(含3年);积极投身乡村学校少年宫课程辅导,努力实践,勇于探索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独到的辅导方法注重立德树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身心健康,深受师生和家长好评。

3)其他条件。已获重庆市乡村学校少年宫优秀辅导员、“最美辅导员”荣誉者不再重复推荐

2. 校外辅导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奉献和主动服务的意识和观念

2)育人成效显著踏实勤恳,无私奉献,从事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内辅导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主动参与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开展,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传承非遗、地方特色文化活动等,辅导工作得到师生和家长的认可。

3)其他条件。已获重庆市乡村学校少年宫优秀辅导员、“最美辅导员”荣誉者不再重复推荐

(三)最美校长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教育理念先进。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科学的教育管理方法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学校办学、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学校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动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

3.办学成效显著所在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办学质量高,育人成效突出,社会公认度高;学校在扶贫济困、帮教帮学和弘扬新风正气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荣获市级及以上“文明校园”荣誉者可优先推荐。

4. 其他条件。已获重庆市“最美校长”荣誉者不再重复推荐

  1. 活动流程

  1. 典型推荐(9月上旬——9月下旬)。各学校深入挖掘,发现和推荐“最美教师”先进典型。930日前,各高校按照自愿原则推荐1“最美教师”;各区县择优推荐“最美教师”6名(含中学教师2名、小学教师3名、幼儿园教师1名),“最美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3名(含校内教师辅导员2名,校外辅导员1名),“最美校长4名(含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乡村学校少年宫负责人各1名,其中中小学校长可推正副校长)推荐表纸质件(加盖公章)报送至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园3A105#,何福涛,15111819353;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449939972@qq.com

(二)市级评审(10月中旬)。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工委、市教委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候选人依据其事迹材料进行审核、遴选。

(三)媒体公示(10月下旬)。评审出的“最美教师”先进典型在市属新闻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宣传推广(11月上旬—12月下旬)。中央驻渝媒体及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上游新闻、课堂内外杂志社、《课堂内外》(中国好老师)杂志等媒体对“最美教师”相关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1. 有关要求

  1. 精心组织。寻找“最美教师”活动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有力举措,各学校、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寻找树立优秀教师典型,传递教育正能量。

  2. 认真推荐。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和教育部门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真正把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教师典型推荐出来,尤其注重对农村教师的寻找和推荐。

加强宣传各区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和教育部门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报道矩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寻找最美教师”活以及“最美教师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工作处,李朗,63899835;市教委人事处,金婷婷,60393037

附件:重庆市第二届“最美教师”推荐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816

附件

重庆市第二届“最美教师”推荐



照片



出生年月


所在学校


联系电话



推荐类别


曾获省部级以上荣誉

填写格式:表彰时间,荣誉称号,表彰主体

例:2021.6,重庆市“小萝卜头”红色书画创作大赛优秀指导老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团市委、市关工委)

事迹简介

1000字内)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公章)

区县文明办

推荐意见


(公章)


区县教委

荐意见


(公章)


备注:高校推荐教师不填报区县文明办、教委推荐意见。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816日印发



主办: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云阳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5002350018 网站维护联系电话:023-55128091

ICP备案:渝ICP备12003733号-1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10号

重庆云阳微发布
新浪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