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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1-03-17 字体:【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文

云教20212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院(云师)、职教中心、特教学校、幼儿园,片区督导站,委直属事业单位:

202012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见附件,以下简称《规则》),202131日起施行。202127日,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学习贯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发〔20217)。为确保《规则》全面落地、顺利实施,现结合实际,就认真学习贯彻《规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认真学习《规则》

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行政会、校务会、职工会等多种途径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规则》,要准确领会重要意义,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工作边界,确保教职工人人知晓并深刻领会,严禁囫囵吞枣、一知半解,严禁滥用《规则》、随意惩戒。

  1. 规范实施《规则》

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章立制,统筹实施。一是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教育惩戒的工作细则,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按《规则》要求的程序,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校规校纪进行修订和完善校规校纪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严禁制定不合法、不合规的规定,严禁出现“奇葩校规”。三月底以前,学校将修订完善的校规校纪报县教委基教科备案三是注重多方协作充分发挥学生家长代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在教育惩戒活动中的参与、监督作用,形成育人合力。四是要注重科学施教,坚持先进行教育引导,教育引导无效后才考虑进行教育惩戒,要充分关注被教育惩戒对象的个性、情绪和状态,严禁简单粗暴、机械生硬,切实避免发生意外。要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教育惩戒,确保程序到位,操作规范。每学期末,学校将学生受到《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信息报教委人事科备案。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55138375 QQ:724874010

  1. 广泛宣传《规则》

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途径,加强对《规则》的法治精神、教育原则、执行方式的宣传。要广泛宣传《规则》对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育的重视、理解和支持,营造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学习贯彻《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发〔20217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

2021222


云阳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2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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