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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政策解读


一、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小学新生入学年龄规定如下:“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中心校提出申请,经当地政府(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县教委备案。

二、重庆市教委对入学政策有什么规定?

根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招生有关规定,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划片就近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均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

三、今年我县对入学政策作了哪些变化?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招生,确保学生有序入学,今年对入学政策进行了三个方面的调整:

调整一:按批次入学。从2021年起,城区公办学校按批次入学,第一批次“三对口”类,第二批次“户籍对口”类和“房产对口”类,第三批次“随迁子女毕业直升”类,第四批次“新增随迁子女”类。其中在解决第一批次“三对口”类学生后,如有空余学位,将依次接受下一批次登记,如无空余学位将进行分流。    

调整二:城区插班生的转学要求。插班学生需参照新生登记时间在“县入学系统”申请学位。城区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只接收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城区外学校插班学生。

调整三:原件现场审核的时间。2020年原件审核时间是在所有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完成后集中进行。今年将分批次进行,分别在学生网络登记、学校初审通过后的第二天起到登记学校进行原件现场审核,如:学生王某在6月20日进行了网络登记并审核通过,从6月21日起,王某或其监护人将相关原件送到申请学校进行审核。

四、今年入学的登记方式?

我县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行网络登记,需登录以下两个系统:

系统一: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市入学系统”。根据重庆市教委统一要求,2021年秋季在重庆市范围内就读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所有新生,在6月15日~6月19日期间,家长需登录“市入学系统”(网址:http://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用学生身份证号注册,完成相关信息登记。

系统二:云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县入学系统”)。所有申请在“云阳县”就读的学生(含新生和插班生),登录“县入学系统”(网址:http://183.230.219.166:81/YYZS)或关注“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yang.gov.cn/)发布的招生链接,用学生身份证号注册后申报就读学校。

五、今年入学类型及学位申报办法?

进入我县就读的所有类型学生,均需提供以下共性材料:小学新生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或学籍信息卡,插班生提供学籍信息卡,其余入学材料按类别提供。

(一)城区学校入学

1.第一批次:城区“三对口”类

适用对象: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均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若适龄学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入学办法:直接划片入学。

登记时间:6月20日~6月21日

登记方式:在“县入学系统”中,选择“三对口”入口。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与父(母)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因贷款抵押等情况不能提供原件,需要提供当年5月1日后的不动产权查询结果证明),近1个月水电气缴费或开户发票等印证材料。

原件审核时间:6月21日-6月23日

2.第二批次:城区“两对口”类

适用对象:

(1)户籍对口类:适龄儿童、少年在城区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仅有户籍并实际居住。

(2)房产对口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未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此范围购有住房且实际居住。

入学办法:在第一批次学生入学登记后,如有空余学位情况下,继续接受登记。如第一批次学生登记后,原划片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转户进城时间或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为准)先后顺序调剂到其他学校。

登记时间:6月25日~6月26日

登记方式:户籍对口类,在“县入学系统”中选择“户籍对口”;房产对口类,在“县入学系统”中选择“房产对口”。

所需材料:

(1)户籍对口类: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提醒:学生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及以前。

(2)房产对口类: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如与父母未在同一户口簿内,可提供父母结婚证及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印证。如房屋产权人不是学生父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产权人同一户口内的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及以前。房屋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因贷款抵押等情况不能提供原件,须同时提供当年5月1日后的不动产权查询结果证明及购房合同)、近1个月水电气缴费或开户发票等印证材料。如房屋产权不能在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查询,将不列入“房产对口类”安排对象,建议及时将户籍迁入,按照“三对口”入学。

原件审核时间:6月26日-6月28日

3.第三批次:随迁子女对口入学类

适用对象:城区学校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入学办法:在实验小学、民德小学、青龙小学、紫金小学、海峡小学、中山外国语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原则上对口到初二中入学;在杏家湾小学、云师附小、双江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原则上对口到初一中入学。如对口学校在前两批次学生报名后学位不足,其他学校将按“先满足本辖区对口学生、再接收其他区域学生”的原则进行分流。

登记时间:7月2日

登记方式:在“县入学系统”中,选择“随迁子女对口”入口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审核时间:7月3日

4.第四批次:新增随迁子女类

适用对象:新增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入学办法:在第一、二、三批次学生学位申请完成后,根据城区及周边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申请学位,也可选择民办学校入学。

登记时间:7月5日

登记方式:在“县入学系统”中,选择“新增随迁子女”入口。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合法居住证明(暂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插班生需提供学籍信息卡。

原件审核时间:7月6日

特别提醒: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登记。如有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登记的,将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农村学校入学

农村学校入学批次、登记时间及证明材料参照城区执行。农村户籍对口类和房产对口类直接划片入学,如未取得房产证明,可提供近1个月水电气发票等印证材料。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片区督导站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其他入学

1.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适用对象: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云工作的外籍专家、公租房及廉租房住户等特殊群体的子女。

入学办法:按照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登记时间:6月20日~6月21日

登记方式:到县行政大厅二楼C19号教委窗口现场办理。

所需材料: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民办学校入学

自愿选择民办学校且派位成功的学生,家长在6月20日~6月21日期间,在“县入学系统”中,直接选择对应学校申报学位。

3.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申请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9月1日直接到学校现场咨询、报名。

六、“两对口”类及“随迁子女对口入学”类学生如何分流?

(一)“两对口”类学生

对通过学校原件现场审核的学生,根据转户进城时间(以学生户籍页为准)或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按原划片学校学位剩余数量依次解决,不能解决的,根据时间先后排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在入学系统中自行申请城区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特别提醒:家长在入学系统中要根据相关证明材料准确填报转户或购房时间,若不一致,学校将审核不通过,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1. “随迁子女对口入学”类学生

如对口学校在前两批次学生报名后学位不足,将按先满足本辖区小学毕业对口学生、再接收其他区域学生的原则接受自主申请。如城内均无空余学位,根据城区周边学校空余学位自主申请。

七、如要咨询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的相关政策和具体问题,应该向哪里咨询?

全县42个乡镇(街道)478个行政村(社区)的具体划片就读学校、政策解读、网络登记操作手册、学校招生联系方式等,请登录“云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管理系统”首页查看。

网络登记期间,城区学校学位有关情况将在“县入学系统”首页进行公布,请密切关注。

网络登记操作过程中如还有其它问题,可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学生现就读的学校接受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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